凡符合《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19號)要求的,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原制度的過渡辦法參照《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執業藥師中心關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說明的函》(藥管發[2019]67號)執行。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2〕8號),自2022年起對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進行了調整。應用條件如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或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1年。
4.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或中藥學相應學歷或學位的,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相應增加1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執業藥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