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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8人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的公益壹類事業單位,是壹家二級精神病專科醫院。主要承擔收治本市“三無人員”精神障礙患者、成年孤兒精神障礙患者、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精神障礙患者以及本市各類參保和自費的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治療、康復和護理等服務工作。

現因業務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招聘以下人員:

 壹、招聘崗位及人數

 1、臨床醫生(專技崗位)1名;

 2、臨床檢驗師(專技崗位)1名;

 3、臨床藥劑師(專技崗位)1名;

 4、病區護士(專技崗位)5名;

 二、招聘崗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

 1、臨床醫生崗位

 招聘崗位說明:負責壹定數量住院患者的醫療工作,嚴格執行診療常規、操作常規。參加護理教學和科研活動,參加業務講課、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負責分管患者每日查房;參與病例討論、患者搶救工作;參加醫務值班。

 招聘對象和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社會人員需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壹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對從外省市引進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緊缺急需的專業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證滿壹年的限制。

 2、病區護士崗位

 招聘崗位說明:負責完成病房護理和診療輔助工作。參加護理教學和科研活動,參加業務講課、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督促病人參加各項康復活動,及時反饋和解決病人的合理需求,實施健康宣教;中夜班負責全病區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導護理員工作。

 招聘對象和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齡在30周歲以下,護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社會人員需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壹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3、臨床檢驗師崗位

 招聘崗位說明:負責全院患者的臨床檢驗工作。按上海市臨床檢驗質量控制中心要求完成檢驗工作;參加業務講課、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等。

 招聘對象和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齡在30周歲以下。臨床檢驗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社會人員需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壹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4、臨床藥劑師崗位

 招聘崗位說明:負責完成藥劑科相關工作,根據藥品性質分門別類進行妥善放置,做好藥品發放、記帳、統計和報廢等工作;參加業務講課、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等。

 招聘對象和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齡在30周歲以下。臨床藥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社會人員需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非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壹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郵件報名方式,應聘者將報名所需材料以中國郵政掛號形式郵寄至上海市浦東新區川周公路2607號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組織人事科收。報名實行告知制。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須作出,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影響和後果,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以書面材料寄達為準,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11月07日。

 報名所需材料:①《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原件;②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壹張;③個人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和本人頁);④外省市社會人員個人上海市居住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壹張;⑤個人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執業證書復印件;⑥個人獲得榮譽證書復印件;⑦近期正面免冠正裝2寸彩色照片壹張。

 2、資格審查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通過審查者通知面試,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

 通過簡歷篩選,根據招聘職數,對符合報名資格的報考人員,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內容主要為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

 4、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本市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5、考察

 由我單位具體實施,通過檔案材料審核,再次核實報考資格,並對個人政治素質、道德素質等進行審查。政審考察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等情況的,將不予以聘用。

 6、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相關錄用人員將根據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

 聯系人:沈老師咨詢電話:68139425

 郵箱:st244124889@163.com

 聯系地址:浦東新區川周公路2607號郵編:201319

 監督電話:64412090

 附件1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