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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落戶政策有哪些規定?

根據合肥市落戶相關政策規定,申請人須在市區有連續2年合法穩定職業;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保滿1年的,可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出租房屋,戶籍在集體戶。

合肥定居模式

1,買房落戶: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證規劃用途明確為“住在房屋內的商品”或“住宅”,可以在戶口內使用。

(二)成套商品住宅、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拍賣行等。均在我市國有土地上購買,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屋(不含安置房和商業、門面、辦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房屋)準予落戶。

申請買房需要的材料:申請報告、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二手房需要稅務證明)。

買房落戶流程:攜帶上述材料到當地派出所申報戶口遷移。

2.親屬投靠落戶:婚後實際居住在同壹地點,夫妻壹方或雙方在合肥市有房產證,或夫妻關系要求投靠的壹方實際居住在擬遷入的房屋內(零散戶、空掛戶或集體戶除外)。

申請避難落戶所需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或夫妻雙方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避難落戶地點:派出所、區行政服務中心戶籍窗口。

合肥市購房落戶規定

1.凡在我市市區購買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成套商品住宅,並實際居住生活的,允許在我市落戶,包括本人、配偶及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男22周歲以下、女20周歲以下,下同);買方父母可同時在我市落戶。

2、凡在我市市區購買成套商品住宅面積大於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小於90平方米,且實際居住的,允許本人、配偶及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子女在我市落戶;這個戶口落戶後,不允許申請買方父母戶口遷入。

3.凡在我市市區購買60平方米以下成套商品住宅,並實際居住的,允許在我市落戶,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該戶口落戶後,不允許申請購房人父母子女戶口遷入。

4.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購房並遷移戶口的,本人、配偶和已在室內的子女可以同時遷入;買方父母(不受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限制)需在我市落戶,可申請遷入(含市外遷入);如果房間裏已經有壹位家長,您不能搬進另壹位家長的房間。

5.兩人及兩人以上共有壹套住房的,須經* * *同意並出具協議,聲明其中壹人及其符合上述條件的親屬在我市落戶。

6.購買二手房,新業主必須將原房屋室內戶口遷出後,才能辦理房產證;公安機關憑《產權證》等相關證明,為新房主辦理購房和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