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參評事業單位外,凡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事業單位,符合使用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受聘、不在單位兼任中層及以上領導職務條件的,均可辦理離崗創業手續。
《細則》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符合使用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受聘、不在單位兼任中層及以上領導職務等條件的,方可辦理離崗創業手續。其次,除了事業單位,細則涵蓋了其他所有事業單位。
註意事項: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2018、2019年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間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籍、檔案和組織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或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學生或軍隊畢業、退役(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