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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表的評分方法

常用考核指標的評分方法有五種:級差法、減分法、比值法、非此即彼法、解釋法。級差法是將考核結果分為幾個等級,實際執行結果落在哪個等級,該等級對應的得分就是考核得分。

比如招聘周期=用人單位申請確認到員工到崗的時間。

如果設定的最短完成時間為30天,則預計完成時間為25天。招聘周期指標在考核中的權重為15%,即15分。

假設評分方法可分為三種:

a、25天內完成,15分;

b、25 ~ 30天完成,10分;

c、完成後30天,0分;比值法是將指標的實際完成值除以計劃值(或標準值),計算出百分比,再乘以指標的權重得分,得到指標的實際考核得分。

計算公式:A/B*100%*對應分數。(A為實際完成值,B為計劃值或標準值)

例如:HR部門招聘計劃完成率=實際招聘人數/計劃招聘人數。

如果招聘計劃完成率占本季度權重的20%,即20分,則得分為:招聘計劃完成率*20,說明結果的可能性很少,不存在中間狀態。

例如,信息部負責公司級流程發布計劃的達成率。

如果季度指標的權重是10%,也就是10分,因為每個部門的流程不多,人力資源部可能只有8個流程,財務部只有7個流程,所以信息部每個季度完成的流程數不是很高,所以這個指標的最低要求是100%。計算的時候,只有兩個結果,65440。

如果是100%完成,獲得10分;

100%未完成,得0分;解釋法:上述方法不能用於考核時使用的壹種方法。說明方法主要需要說明績效考核結果可能出現的幾種情況,並為每種情況設置相應的評分方法。

比如員工滿意度調查分析指標,可以通過解釋來打分。如果指數是壹個倉位的20%,四個分值分別是:2、8、4、6;六位大佬分別對四項進行評分,最後的分數是六位大佬對四項評分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