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無專業限制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有專業限制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和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占70%)。凡經批準降低考試比例或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考試比例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定為6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壹起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人際交往、適應能力等。某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將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定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