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和技能;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8.上述職位條件中,專業名稱後括號內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
9.國外學歷必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10.當年新生須在當年7月3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因疫情需要延期畢業的,按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執行)。未取得碩士學位者不予錄用。
11.僅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即離校時和國家規定的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其戶籍、檔案和組織關系仍留在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以上是“江西省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如何”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