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招聘資訊 - 2012年福建師範大學社會歷史學院招聘教師方案

2012年福建師範大學社會歷史學院招聘教師方案

福建師範大學社會歷史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名,具體要求如下:

壹、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奮好學,愛崗敬業。

2.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沒受過任何處分。

3.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體檢合格(符合福建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有關規定),能勝任崗位工作。

4.具有較紮實的專業知識和相關專業實踐技能,有創新精神和較強的教科研能力。

5.符合畢業生派遣條件並於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研究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於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與招聘條件

部門 招聘人數 專業 學歷學位 其他條件

社會歷史學院 1 中國古代史、

中國近現代史、

課程與教學論(歷史)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1.2010、2011、2012屆全日制畢業研究生;2.大學英語六級(CET)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CET)425分以上;3.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後出生);4.本科專業須為歷史教育。

三、招聘程序

(壹)信息發布

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在福建人事人才網、福建師範大學招聘網和福建師範大學社會歷史學院公布有關信息。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於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5月2日下午17:00,登錄福建師範大學招聘網,按系統要求填寫《福建師範大學教學系列進人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並上傳個人身份證、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期間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英語6級(CET)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CET)425分以上證明材料以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掃描件。網絡材料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相應附件後,點擊“確認提交”按鈕(壹經提交,不得更改;未點擊“確認提交”按鈕的不予初審),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報名,並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資格初審。學校對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進行初審。初審時間為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4日下午17:00。初審結果可在福建師範大學招聘網“應聘記錄”模塊中查詢。

3.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請於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7日17:00登錄福建師範大學招聘自行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4.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定,收取報名費80元,於來校參加筆試時收取。報名費壹旦繳納,恕不退款。

(三)考試考核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如不足3:1的,經省公務員局批準後可開考。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1.筆試(歷史學基礎知識),按百分制評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由試講和回答問題組成,按百分制評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

(1)試講:應聘者根據考核組提供的教材進行說課和片段教學。

(2)回答問題。

面試前,學校將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應如實提供個人身份證、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期間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英語六級(CET)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CET)425分以上證明材料以及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擬參加面試的考生因故自行放棄資格或經復審資格不符合(含缺少材料)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綜合總分:從面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總分。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學校將對考核人選進行考核。若綜合總分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考核人選。

(四)體檢

考核合格的人選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壹寸照片,根據我校的要求到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進行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總分高低順序遞補人員進行考核、體檢。

(五)聘用

1.根據綜合總分和考核、體檢結果報學校研究審定後確定擬聘用人選。

2.擬聘用人選名單在上述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我校根據有關規定向省公務員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並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

1.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方可正式聘用。聘用後不得轉為其他專業方向的教學崗位,申請進修須符合《福建師範大學教職工進修管理規定》(閩師人〔2009〕64號)文件要求,攻讀博士學位應為課程與教學論(歷史)專業方向。

2.在校工作期間,享受國家統壹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3.符合學校引進的優秀博士畢業生條件的,還可享受學校規定相應的引進待遇。

五、其他事項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或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校紀委、監察處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4.聯系人:鄭老師、樂老師,聯系電話:0591-22867359。

福建師範大學 

二〇壹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