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第八條鐵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建築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應當依法進行招標。
第九條從事鐵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鐵路建設活動。
第十條鐵路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工程建設,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備查。
第十壹條鐵路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定,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鐵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依法對勘察、設計、施工質量負責,監理單位依法對施工質量負責。
高速鐵路和地質構造復雜的鐵路建設項目應當實行工程地質勘察和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