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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證照制作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證照制作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證照制作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單位簡介

出入境證照制作中心是浙江省公安廳所屬公益壹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縣處級。主要負責全省公民因私出入境證照制作和管理及相關保障工作。單位位於杭州市區。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管理和工勤技能各2個崗位***9人。具體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應聘者在報名時應已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有關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至報名時,並應具備可供查證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

具有《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見附件2)第十條規定不宜報考的情形者,不宜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壹)信息發布平臺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省公安廳網站()。

其中,浙江省公安廳網站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平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0日—21日(周日、周壹),9:00—11:30,14:00—16: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地點:浙江省公安廳*中心大廳(杭州市民生路66號廳大門西側)。

3、報名材料:報名表(樣式見附件3)及近期正面免冠2吋照片2張;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壹份);涉及工作經歷要求的,還包括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符合條件的人員,招聘單位在現場發放準考證。

全部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為1:3。不足最低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對於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將直接通知已經取得準考證的人員,並在指定網站公布有關情況。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形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文字內勤崗位卷面滿分為150分,閱卷後折算成100分),並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

1、筆試

筆試預計於6月3日(周日)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壹般為綜合性基礎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時間為2小時;其中文字內勤崗位增加寫作科目,時間為3小時。

筆試結果將在指定網站公布,並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6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有關安排隨筆試結果壹並公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對崗位認知和匹配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於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壹環節。

3、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結束後,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並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考核人員名單。考試結果將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體檢、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後)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實行壹次性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於考核工作結束後壹周內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公安廳政治部或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號

聯系電話:0571—87286804(沈先生)

監督電話:0571—87286020(省公安廳政治部)

附件:1、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證照制作中心招聘計劃表

2、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

3、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壹)

浙江省公安廳出入境證照制作中心

二O壹二年五月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