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競爭上崗原則
(1)黨管幹部、管人才的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三)群眾公認、註重實績的原則;
(四)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競爭崗位(3)
崗位1:國保學校校長;
崗位二:郭利鎮中心學校校長;
崗位三:鶯歌海鎮中心學校校長。
三、競爭條件和資格
(1)基本條件
1.樂東黎族自治縣在職職工;
2.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教育事業;
3.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崗位要求,具備履行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小學教育及相關政策法規;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自覺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做出突出成績;
5.有良好的道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嚴於律己,清正廉潔。
6.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種刑事處罰;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受刑事處罰期間的;
(四)有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資格
參加公開比賽的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2月1)。
(壹)壹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其中,中學校長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二)壹般應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歷。
(3)壹般來說,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並已擔任中小學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壹般來說,應具有兩年以上擔任相應學校副校長的經歷或三年以上擔任學校中層管理工作的經歷或具有縣教育局擔任崗位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的工作經歷。
(五)應經過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因特殊情況未達到任職前培訓要求的,應當在任職後壹年內完成。
(六)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質要求。
四。競爭性招聘程序
(壹)公告
通過樂東黎族自治縣政府網、通知群、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等公開發布。
(二)組織註冊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1至2月3日。
2.報名地點:樂東黎族自治縣教育局二樓人事教師工作職能崗,
3.報名材料:每人限報1競爭崗位,提交相關材料原件1套、復印件1套(原件實地查看後交回),主要包括報名表(2頁,正反面打印)、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崗位資格培訓證書等。並提交壹份個人業績總結材料(2000字以內),以及總結材料中提到的業績證明。
(3)資格審查和綜合評價
1.資格審查。
根據競爭性招聘的資格條件,競爭性招聘辦公室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列為競爭性招聘考生。
2.綜合評價。
競爭上崗辦公室根據考生提供的表現材料,結合考生平時表現、領導幹部和群眾評價,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和排名,排名前三的考生進入面試答辯環節。
在組織面試之前,每個競爭職位必須至少有2名競爭對手。
綜合評價主要評價候選人的政治品德、能力和責任意識、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等方面的成績,並兼顧候選人的校長或副校長經歷、後備幹部的人才狀況和當時的考試成績。
競爭性招聘領導小組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和綜合評價排名,資格審查貫穿競爭性招聘全過程。
參賽人員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參賽資格;造成的不良後果由參賽人員自行承擔,並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面試答辯
綜合評價前3名的考生,進入面試答辯環節。
面試答辯評委由大賽領導小組邀請的相關領導和教育專家組成。
面試答辯重點評價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采取現場陳述和答辯的方式進行。
校長崗位面試答辯滿分100,合格分數線80。
面試答辯結果由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審核並公布。
面試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五)組織檢查。
根據面試答辯情況,按照競爭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按相關程序組織實施。通過民主測評、談話、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政治、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對象不合格的,根據面試答辯結果更換人選。
(六)公示和任命
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人選,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反映影響聘用問題並經核實的不予聘用,根據面試和答辯結果對考生進行考察;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後,無異議或經考察無問題的,由縣教育局黨委按規定程序辦理聘任手續。
競聘結束後,校長與縣教育局簽訂任期責任書,聘期3年。
新提拔的校長試用期壹年,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不具備競聘人員面試、答辯資格的職位,由縣教育局黨委按規定程序另行組織推薦和考察人選。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保障
(壹)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競賽的組織領導,成立了樂東縣部分學校校長公開競賽領導小組。
(二)擔保計劃的實施
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競爭上崗工作方案,落實競爭上崗各項工作;縣委組織部(人才開發局)負責指導競聘上崗,全程監督參與。
(3)加大宣傳力度
加大對全縣優秀教育人才競聘上崗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渠道宣傳推介競聘上崗,吸引優秀教育人才報考,擇優錄取,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快速健康發展。
不及物動詞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做到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應聘資格;已經錄用的,予以辭退。
有回避關系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應當回避公務。
凡發現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附件樂東黎族自治縣面向全縣公開競聘部分學校校長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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