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證明(壹般由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本人與對方無直接血緣關系、三代以內無間接關系的相關書面聲明。如果當事人曾經結過婚,需要帶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以及判決生效的證明。
三張兩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要求在短時間內或報名現場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