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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招聘33名編制教職工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為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吸引優秀人才到清華附中灣區學校工作,我校決定於近期開招聘33名編制內教職工。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壹、單位簡介

清華附中灣區學校是廣州市教育局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壹類事業單位,是壹所12年全日制學校。學校於2021年9月1日正式開學。清華附中灣區學校作為清華附中負責運行管理的廣州市教育局屬公辦學校,將繼承和發揚清華附中“為了每壹個學生個性自由的發展”的教育理念,持續探索學生個性化培養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堅守辦學的初心,逐漸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及小學、初中、高中多種銜接貫通培養的辦學模式。學校致力於辦壹所具有中國風骨、流淌清華血液、傳承百年精神、適應未來發展、擁有國際品質的新百年名校,辦壹所老百姓家門口的好學校。為此,學校熱忱歡迎有誌於從事基礎教育、擁有教育理想與激情的優秀2022年畢業生和優秀教師加入。

二、招聘崗位

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崗位代碼1-5至1-20為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1至1-4為非教師崗位。

三、招聘對象

1.2022年畢業生:指於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指於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資格條件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

四、招聘條件

(壹)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壹)》(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關於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研究生及以下學歷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相關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2.所有報考人員所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壹致的,則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壹致的證明材料(包括加蓋公章的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

3.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於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在報名時需出具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4.報考崗位代碼為1-5至1-20的人員,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的,其專業研究方向如與報考的崗位條件壹致,視為符合要求。

5.所有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於2022年畢業生須在試用期壹年內取得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

6.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持有英語專業八級證書(取得國外研究生學歷者除外)。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國(境)外學習並將於報名截止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8.2022年畢業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9.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五、教師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5至1-20)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綜合素質評估、心理品質測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說課/試教)、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壹)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15日9:00至2021年12月17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上填報資料:報考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

2.報名有關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壹個招聘崗位。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報名不設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報考人員專業、學歷學位等崗位條件進行校核。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壹的,均不可以報名。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壹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並記錄在案。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壹致。壹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非2022年畢業的往屆生報名時需上傳用於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對於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1年畢業生,須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未按規定上傳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對於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整、取消招聘崗位數,在同壹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於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後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如有變化,另行通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綜合素質評估

1.時間:預計在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26日(具體時間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2.地點:廣州市,具體地點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3.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集體討論、問答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4.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5.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品質測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心理品質測試。進入心理品質測試人員名單於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

(四)心理品質測試

1.通過以及免考綜合素質評估的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參加心理品質測試。

2.具體時間及測試鏈接另行通知。心理品質測試的結果僅供聘用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五)現場資格審查

1.通過綜合素質評估且參加了心理品質測試的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2.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3.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並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核資料目錄》(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壹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說課/試教)。

(六)面試(說課/試教)

1.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2.面試(說課/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7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下壹輪。面試(說課/試教)成績在本面試時段侯分室當場公布。

3.根據面試(說課/試教)成績高低,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於面試(說課/試教)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七)筆試

1.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2.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下壹輪。

4.按照面試(說課/試教)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面試(說課/試教)成績合格者、筆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

5.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免筆試(但計入進入筆試人員範圍),其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6.對於學位要求為學士及以上、碩士及以上的崗位,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博士學位的,免筆試(但計入進入筆試人員範圍),其面試(說課/試教)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7.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於筆試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八)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批準後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取消進入下壹環節資格。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lt;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gt;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十壹)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壹崗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決定。

1.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非教師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非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1至1-4)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壹)網上報名

與招聘教師崗位的報名有關要求壹致。

(二)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於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後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如有變化,另行通知。筆試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三)筆試

1.時間:預計在2021年12月24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地點:廣州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3.內容:校醫的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教育學、心理學等。

4.成績: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網絡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分數及是否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

5.在分數不低於60分的考生中,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和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入現場資格審查。

6.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經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後,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為最終綜合成績。

7.對於學位要求為學士及以上、碩士及以上崗位,如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博士學位的,經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後,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為最終綜合成績。

(四)現場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2.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並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1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核資料目錄》(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3.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壹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4.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審查,可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五)面試

1.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2.面試形式:面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知識、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實操、面談等。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4.按筆試、面試所占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專業能力測試,分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考察、公示、遞補、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與招聘教師崗位的體檢、考察、公示、遞補、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等有關要求壹致。

七、福利待遇

1.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2.對於入職後表現突出的教師,根據個人需要,學校可根據協調情況提供集體宿舍或人才公寓。

八、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廣東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為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考生參加綜合素質評估、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筆試等各環節的有關要求如下:

(壹)所有考生須從考前14天起,註冊“粵康碼”或“穗康碼”,並自我監測有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疑似癥狀。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在“粵康碼”或“穗康碼”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個人自行打印並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4)。

(二)考生必須同時憑健康二維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及經考生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參加考試,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健康二維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正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未按照考試所在地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員、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其他地區的考生(中高風險地區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

(四)“粵康碼”或“穗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正常、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於37.3℃,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科學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根據廣州市的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我校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考點設置、招考方式等事項進行調整。

九、其他要求

(壹)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壹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五)為便於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後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通過考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入失信人員名單。

(七)錄用後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後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後,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壹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八)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九)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此次招聘咨詢電話:020-6296998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監督電話:18520051285,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清華附中灣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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