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事業單位工資收入最低大約為:
1、月均工資,應發工資是1490元(崗位工資)+369元(薪級工資)+1000元(基礎性績效工資)=2859元;實發工資(拿到手)是2859-350元(五險、職業年金)-400元(公積金)=2109元。
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壹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其工作人員與公務員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