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單位的不同,1987參加工作的人可以認定為不同的繳費年限。這種情況只存在於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中,臨時工不享有這種權利。
按工作單位,企業可認定最長視同繳費年限為10年,事業單位可認定最長視同繳費年限為27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