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員所獲得的各種獎金、津貼、特許權使用費,以及根據《勞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律法規領取的各種補貼、救濟金、撫恤金、遣散費等,不向會議支付。2.工會會員每月要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月工資0.5%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10元的不繳納會費。
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費繳納標準按照會員本人月工資的0.5%計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