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招聘計劃後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60分(含)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錄聘。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本次筆試實施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
筆試科目設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兩個科目合訂為壹個題本,筆試答題總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50分、《綜合應用能力》占50分。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本次招聘崗位考試類別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