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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鄭市特殊教育招老師的要求是

報名時現場采集照片,繳納考務費60元(享受城鄉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難家庭考生可免繳考務費)。

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全過程,凡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及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南樂縣組織的所有人事考試。

(三)考試

1、筆試

采取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統壹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筆試內容:教育理論、教育法規、公***基礎知識等。

筆試定於2015年7月19日進行。請於2015年7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南樂縣第二實驗小學領取準考證。

在我縣服務滿兩年(截至時間2015年6月30日)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幹部”筆試成績加10分,請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

提供南樂縣委組織部出具的任職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於2015年7月10日前交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勞動關系股(310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視為放棄加分資格。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將在南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按四舍五入辦法確定,最後壹名成績並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100分。面試評委從外地聘用,采取現場打分計分,面試結束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3、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中最後壹名成績並列者同時進入體檢)。體檢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若有不合格的,缺額不遞補。

(五)考核

考核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全部進行考核,考核對象如果考核不合格,缺額不遞補。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並列者同時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後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後在本崗位服務三年以上方可調動。

五、組織領導及紀律要求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南樂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招聘事宜。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