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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支壹扶錄用流程

、確定擬招募對象

根據招募崗位的職數,按照綜合評分(其中量化測評分占40%,面試分占60%)由高至低排名,等額確定擬招募人員。

二、體檢、公示

1.體檢。由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統壹組織擬招募人員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醫院體檢結論後2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壹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公示。體檢合格的擬招募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海南省公***招聘網上進行公示。

三、招募上崗

1.確定招募人員。公示期滿後,由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確定招募人員,發放招募錄取通知。

2.崗前培訓。由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統壹組織招募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統壹派遣。培訓後由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根據招募人員報考崗位情況統壹派遣報到。

4.簽訂協議。由有關市縣三支壹扶辦公室組織招募人員與服務單位簽訂《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計劃協議書》。

5.正式上崗。9月1日前招募人員全部正式上崗服務。

四、遞補、調劑

由於體檢不合格、本人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空缺職數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無遞補人選的,由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進行調劑。調劑對象為面試合格且本人同意調劑者,按照同壹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電話征求調劑意見,確定調劑人選(調劑期間調劑對象務必確保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由於聯系方式不暢導致的相關後果,由調劑對象個人承擔)。調劑原則上只在空缺崗位同市縣內進行,若該市縣內確無人選則在全省選擇。遞補、調劑後,按規定進行體檢、公示,確定遞補、調劑招募人員。

以上是海南省三支壹扶錄用流程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