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培養計劃
全省***計劃招錄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學員200名,其中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20名、面向退伍士兵招錄20名、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錄40名。培養院校為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學制2年。對完成規定學業、符合畢業條件的學員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高職)文憑。
二、招錄的對象和條件
(壹)招錄的對象
1.面向畢業生招錄的對象為:浙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下同)。
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生源不限(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2.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對象為: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分別為:①參加我省
“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項目服務滿2年(截至2016年4月22日,下同),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②參加團中央選派的
“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3.面向退役士兵招錄的對象為: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已退伍士兵。
4.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錄的對象為: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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