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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22〕23號)精神,現就我省2023年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2023年全省招聘計劃***3146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江西省2023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四)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證書。

包括以下兩類人員:

1.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證書的人員。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證書的人員。

(五)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2年2月14日及以後出生)。

(六)報考初中崗位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師範類專業專科學歷。

(七)各招聘崗位如有專業要求,參照《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目錄》(附件2)。

(八)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須為通過全國統壹的高考、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人事關系(個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轉入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於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的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3年12月31日)。

除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即:國家統壹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檔案、組織關系等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可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夜大、電大、成人教育等)畢業生的考生身份均為非應屆畢業生。

(九)在我省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任教的正式在編教師報考,必須在同壹縣域(或同壹設區市市直學校,下同)內中小學校任教累計不少於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三支壹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的服務期可與其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後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且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020年招聘錄用,連續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報考,須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報考,須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報考,需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在我省同壹縣域內公辦中小學任教累計服務不滿5年或處於試用期的在編教師和服務不滿3年(即:2021、2022年招聘錄用)的特崗教師報考,須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屬地人社部門出具的解除聘用關系證明,並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編手續。

參加“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的定向師範生和省屬高校的公費師範生,須按入學前簽訂的協議就業。

如確要報考,須在筆試報名截止日前與簽訂協議的單位解除協議。

上述同意報考證明、解除聘用關系證明、解除協議證明等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

(十)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考生不得報考應聘後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網上報名

(壹)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00。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江西教育管理公***門戶”(),從“省級業務系統”進入 “江西省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系統”(website/index.html),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6個月以內)電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白底彩色,295*413像素,格式為JPG)進行網上註冊,報考信息提交後不能再修改。

考點設在11個設區市,考生報名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考試地點。

報名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的考生,不得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上重復報名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重復報名者將視為無效報名,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各設崗縣(市、區)教育局於2月17日9:00-2月21日18:00,從系統後臺對報考本縣(市、區)崗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

期間,考生可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狀態;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向報考地縣教育局反映。

(三)報名人數統計。

為引導考生有序報考,2月19日、20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人數,之後系統鎖定不再公布報名人數。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在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期間登錄“江西省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系統”(website/index.html)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調劑、資格審查及面試

(壹)筆試

1.時間。

筆試時間為2023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教育綜合知識,下午14:00-16:00學科專業知識)。

2.考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相應學科“學科專業知識”兩科,考試範圍參考《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22年修訂版)。

3.考試科目分值。

“教育綜合知識”單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學科專業知識”單科試卷滿分為150分。

4.考生應考註意事項。

考生應攜帶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擬於4月底公布。

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等信息在“江西省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6.入闈面試人員。

入闈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人數為5人及以下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3;招聘人數為6至10人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2.5;招聘人數為11至20人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2;招聘人數為21人及以上的崗位,入闈面試比例為1:1.5。

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擬於5月初在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公布。

(二)網上調劑

筆試成績公布後發布調劑公告,對入闈面試人數不足的崗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

凡第壹批未入闈面試的考生,如符合調劑崗位的報考條件,可在網上自願報名參加調劑。

調劑報名時,不能跨報名系統調劑(即:報考“中小學教師”和“特崗教師”的考生不能互相調劑)。

(三)資格復審

1.入闈面試人員須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持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方可參加面試。

2.因資格復審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由各設崗縣(市、區)教育部門組織面試,面試具體日期及有關事項另行公告。

面試滿分分值為100分,主要考察入闈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壹般采取試講、說課、專業展示等方式進行。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中小學教師崗位(不含音樂、體育、美術)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50÷面試總分)。

例如:小學語文教師崗位某考生筆試兩科得分為20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200×(50÷250)+80×(50÷100)=80分。

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60÷面試總分)。

例如: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某考生筆試兩科得分為15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總成績=150×(40÷250)+80×(60÷100)=72分。

六、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1.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

若總成績相同,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

經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後,辦理聘用備案等相關手續。

體檢按照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定執行。

2.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崗,由各地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

七、補報

經面試確定擬聘人員後,如仍有崗位空缺,公開在網上接受補報。

補報對象為參加了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且符合特崗教師崗位要求的人員。

經資格審查合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

八、紀律監督和責任追究

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查明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特崗教師待遇保障

(壹)特崗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設崗縣(市、區)教育部門與教師簽訂3年聘任協議,納入所在學校在職在編教師統壹管理範圍,享受當地公辦教師工資、津貼、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各項政策同等待遇。

(二)3年聘期結束後,對考核合格,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特崗教師,經審核,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負擔範圍。

(三)特崗教師工資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且不實行試用期。

(四)設崗縣(市、區)統壹為特崗教師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各項社會保險。

(五)設崗縣(市、區)為特崗教師提供周轉宿舍及其它必要的生活條件。

(六)有從教經歷的誌願者、大學生退役士兵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符合條件的本縣生源畢業生,回原籍所在縣農村學校任教,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十、其他

(壹)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二)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及具體崗位條件問題,請撥打崗位表中對應的聯系電話咨詢。

附件:1.附件1:江西省2023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xls

2.附件2: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目錄.doc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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