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員還需要提供:
(1)全國統招高校2023屆畢業生,資格審查時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報名推薦表(附件4)。
(2)報考的留學回國人員應出示教育部門的學歷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申請人可在網上查閱認證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3)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級組織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批準證明原件進行資格審查。
(4)2021或2022年畢業,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業期間的相關證明(包括原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出具的《檔案保管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