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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招聘25名教師公告 ?

根據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發展需要,經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於2021年4月-5月在惠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名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待擬聘用人員確定後,由惠州市教育局統壹分配至惠州中學等直屬公辦中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5.社會人員應聘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如“35周歲以下”應為1985年5月1日以後出生,其它的年齡時間計算以此類推)。

7.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書。

8.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壹)招聘程序:

網上系統報名→應聘者報考資格審核→發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含通過初審人員名單)→現場審核報考資料、驗原件、發放《準考證》→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公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等手續。

(二)待遇:公益壹類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師、教練實行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

(三)因學校教職員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師、教練若應聘到校工作後,將可能重新聘用。

五、報名、資格審核及發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

(壹)網上系統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4日00:00時至5月8日24:00時止。

2.報名方式:

(1)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

(2)應聘者必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即5月8日24:00時前),登錄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的“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請應聘者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報考資格初審以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壹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有關後果應聘者自負;確認提交時,系統會給應聘者“報名流水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流水編號”,並在網上打印《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報名資格審查表》。

(二)資格初審

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

(三)發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含通過初審人員名單)

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告知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考試有關事項,同時告知通過初審人員名單、現場驗證等有關事項。

(四)現場審核報考資料、驗原件、發放《準考證》

1.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壹般情況下驗完後返還)和復印件(需留存),於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進行現場審驗,審驗通過後現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註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須知等內容),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壹律不得參加招聘考試;逾期未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所有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報名資格審查表》,應聘者須於規定報名時間內(即5月8日24:00時前),登錄“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確認打印,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需交原件,壹式1份)。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21年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需交原件,壹式1份)。

(3)大壹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壹張貼報名表,壹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4)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還未畢業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獲獎證書(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壹式1份)。

(5)其他要求:

①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需在驗證時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壹式1份)。

②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和“大學生村官”,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壹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在驗證交報考資料時,請將本人所屬類別人員情況告知驗證人員。

③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軍分區關於批轉市民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州軍分區政治部<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有關規定,鼓勵具有教師、衛生等國家規定專業技術資格的隨軍家屬參與我市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並給予在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加5分的優惠。“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是指駐惠部隊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辦理了隨軍手續,且遷移入戶到駐地行政區域內的現役軍人配偶。”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的雙擁辦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號規定加分條件的隨軍家屬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在驗證交報考資料時,請將本人所屬類別人員情況告知驗證人員。

④本市在職在編教師、教練還需提交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其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上2份證明需交原件)。

⑤本市民辦學校的在職教師、教練以及公辦學校的臨聘教師、教練,需提交其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交原件)。

3.教師崗位的應聘者需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壹式1份)。其中,2021年師範類應屆大學畢業生或者2021年教育類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如果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必須提交由現在所讀院校出具的師範類學生或者教育類研究生的相關證明原件。註意: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並不是《教師資格證》,不能算是已經取得《教師資格證》;②按照有關人事政策規定,入圍本次招聘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才能辦理入編聘崗手續。

4.教師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的應聘者還需提交相應學科的《中學高級教師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壹式1份)。

5.足球教練崗位的應聘者需提交《足球教練員證》,原件和復印件(壹式1份)。

6.足球教練崗位應聘者還需要提供以下之壹的材料:

(1)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就讀期間,主修(專項)為足球項目的應聘者,提供加蓋有學校公章的足球成績證明或專項證明(需交原件);

(2)國家二級運動員(足球項目)以上等級稱號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壹式1份)。

六、考試流程及相關安排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註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

考試包括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特殊教育和職業教育等10個教師崗位考“筆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足球教練崗位考“專業技能測試”、“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均為60分(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以百分制進行計算,由“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試教”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即:總成績=〔“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試教”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壹)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

1.考試內容及形式:

(1)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8個教師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中學文化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惠州市特殊學校的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2個教師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專業文化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3)足球教練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崗位的專業技能水平。

2.公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於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結束的第二天的24:00時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所有應聘者的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3.查分時間:應聘者如果對自己的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天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到指定地點進行查分。每位應聘者只能申請查分壹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

1.發布面試通知:查分結束後,根據應聘者的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學科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應聘者名單,並通知面試有關事項。

2.考試內容及形式:

(1)試教:

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足球等9個教師、教練崗位的“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中學文化知識傳授能力,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②惠州市特殊學校的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2個教師崗位的“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傳授能力,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2)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提問方式進行。

3.有關考試時間說明:應聘者試教前的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5分鐘。試教結束後立刻進入綜合能力測試環節,測試時間為5分鐘。

4.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確認: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於本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時段內在“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並由應聘者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應聘者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註明情況並簽名,視為送達。

(三)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1.發布時間及內容:於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結束的第二天的24:00時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應聘者總成績和入圍體檢應聘者名單,並告知體檢有關事項。

2.有關確定體檢應聘者說明:若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下同)成績的高分者為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同分,以試教成績的高分者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根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學科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我局負責組織體檢人員按要求到規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由我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期間,應聘者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征信等證明。

九、依次遞補

因出現入圍體檢人員自主放棄、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形而導致相關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應聘者〔應聘者的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各環節成績均需60分以上〕。

十、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分別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壹、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並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辦理擬聘用人員的有關編制、調動(報到)、聘用手續。

十二、聯系方式

(壹)聯系部門: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系人:戴老師,曾老師。

聯系電話:0752-2020988,0752-2260716,13502258387,

13502261153。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麥地路2號。

郵編: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

(二)監督電話

1.惠州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752-2691522。

2.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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