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具體規定的;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
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範圍,限於下列單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教育、衛生、科學研究事業單位;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單位;農業、林業、水利、水產、畜牧、獸醫事業單位;交通、海洋、地質勘察、測繪、氣象、地震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事業單位崗位分為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事業單位各類人員,按本人2006年6月30日所聘崗位分別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擴展資料:
天津在編幼兒園教師的相關要求規定:
1、幼兒園對通過筆試、面試人員組織體檢,以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進入體檢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幼兒園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北方人才網站、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黨委教師工作部-天津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