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鎮屬於永寧鄉四十都,青桐鄉四十都,四十都中四十都,四十都中四十都。民國時期,該墓分屬沙頭鄉、古廟鄉(民國後期與鬥門鄉合並形成南崗鄉)、渠口鄉、郎鄉。1949年5月,解放和政治建制為沙頭鄉、古廟鄉、西洋鄉、渠口鄉、太石鄉、花壇鄉、朗鄉、黃村鄉;1956,西洋鄉並入古廟鄉,太石鄉部分村並入渠口鄉,花壇、夏朗、黃村鄉並入東港鄉。同年9月,東港鄉被分為夏朗鄉和黃村鄉。太石鄉改建1957;1958年設立沙頭、古寺、渠口、太石、夏朗、黃村行政區,隸屬沙頭人民公社。1961年,改組為沙頭公社、古寺公社、渠口公社(與太石合並)、花壇公社(由夏朗、黃村管理區合並而成);1984成立沙頭鄉、古廟鄉、渠口鄉、花灘鄉,隸屬沙頭區。1986改鎮,1992撤銷古廟鄉,並入沙頭鎮;2011 5月,華灘鄉、渠口鄉撤銷,並入沙頭鎮。全鎮種植面積17278畝,第壹產業達到1437萬元,第二產業達到1359萬元,第三產業達到18萬元。財政總收入520.86萬元,農民人均收入2300元,有41條省道穿鎮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