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出臺的相關規定,扶貧對象搬遷後,搬遷對象原居住地的房屋全部被占用。
應該徹底拆除並及時進行宅基地復墾工作,因為壹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套房子。
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因此,為了搬出去,
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宅基地要全部復墾,避免土地“兩頭占”的問題。同時,對於搬遷
拒絕拆除舊房後,取消易地扶貧搬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