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申請人必須有3年或以上創業經驗,且必須是股東;
2.主申請人必須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至少3年;
3.公司最近壹年的營業額需要達到5000萬新元以上,最近三年年均營業額至少5000萬新元;
4.營業額可以由幾家公司合並來滿足,營業額最高的公司可以作為主公司;
5.主申請人經營的公司的行業必須在GIP檔案A的行業列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