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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州始建於何時?

遼代沈州始建於何時,歷來有不同的說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觀點,即唐代說、渤海說和遼代說。這個問題對沈陽歷史十分重要,所以在此略作考述。

金代王寂的誤導唐代說實際上來源於金代官員王寂。王寂,字元老,薊州玉田人,金天德二年(1150年) 進士。明昌元年(1190年) 二月十二日至四月七日,他來遼東路檢查刑獄,並以日記的形式將壹路所經之地、所辦之事、所作之詩文輯錄成《遼東行部誌》壹書行世。書中記載,他二月十二日從遼陽出發,當天住在沈州。對沈州他有如下壹段記述:“沈州在有唐時嘗為高麗侵據,至高宗命李東征,置安東都護府於平壤,以領遼東,其後或治故城,或治新城,實今之沈州也。又韓穎《沈州記》雲:‘新城即沈州是也。’至於唐李不能勤遠,遼東之地為渤海大氏所有,傳國十余世,當五代時,契丹與渤海血戰數十年,竟滅其國,於是遼東之地盡入於遼。”王寂將沈州說成是高麗的新城,顯然是錯誤的,新城在撫順高爾山山城,這幾乎已成定論。

王寂的這壹觀點來自韓穎的《沈州記》,不過王寂並沒有說韓穎是哪朝人,而有人從《全唐文》中查到唐肅宗時有壹位韓穎,是歷算家,曾任太子宮門郎、知司天臺事,改革過歷法,就認為《沈州記》是唐朝這位韓穎所寫,於是沈州就應該始建於唐代。為了證實這個觀點,有人又將沈陽故宮前面的石經幢(俗稱大十面) 拿來作證據,說經幢是唐代遺物,上面刻有“唐開元三年”和“沈州”等字,證明唐代已有沈州。其實,上述這些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首先,歷史上重名的人很多,唐代有壹位韓穎,《沈州記》未必就是他所寫,況且《全唐文》中並未收錄《沈州記》。其次,已有多人考證,故宮前面的石經幢並非唐代遺物,上面也沒有“唐開元三年”字樣,而是“唐開元三朝”的誤識。這段銘文應該是“唐開元三朝灌頂國師”,它是唐代高僧不空的封號,這段文字是說經幢所刻的“佛頂尊勝陀羅尼經”是采用不空的譯本。經考證,“沈陽石經幢的相對年代應在遼末天祚帝時期”,它既不是唐代雕造,當然就不能作為唐建沈州的證據,唐建沈州說自然就不能成立。再次,從唐代遼東形勢分析,唐朝也不可能建沈州。公元668年,唐滅高麗以後,在高麗故地設安東都護府,下轄九都督府、四十二州、壹百縣,從現存名稱來看,這些府、州、縣都是利用高麗舊城所建,並沒有新建城邑。不久,安東都護府就開始不斷地遷徙,唐對遼東的實際控制力逐漸弱化,在這種形勢下,唐朝怎麽會在遼東新建沈州呢?

沈陽遼代石經幢(大十面)

渤海與沈州渤海建沈州說,首見於《遼史·地理誌》:“沈州,昭德軍,中節度。本挹婁國地,渤海建沈州,故縣九,皆廢。太宗置興遼軍,後更名。初隸永興宮,兵事隸東京都部署司。統州壹、縣二。”這裏把沈陽說成是挹婁故地,渤海在此建沈州,都是錯誤的。要說明白這個問題,有必要先介紹壹下渤海國。渤海是唐代靺鞨在東北地區建立的壹個少數民族地方政權,其最盛時期,疆域南以泥河(今朝鮮鹹鏡南道之龍興江) 為界與新羅接壤,北達今鄂霍次克海,西與契丹為鄰,東到日本海(包括今庫頁島在內),“地方五千裏”,設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被譽為“海東盛國”。渤海立國二百年,公元926年,被遼所滅。

據考證,渤海南部的疆域當自今鴨綠江右岸大浦石口(泊汋口)起,西北經清原,到今開原及遼河東岸壹帶。沈陽地區從未入渤海版圖,所以,渤海不可能在沈陽建沈州。挹婁為虞婁之誤書,虞婁故地不在沈陽,而在黑龍江下遊、烏蘇裏江以東。不過,據《元壹統誌》記載,在渤海六十二州中確實有沈州:“渤海建定理府,都督沈、定二州,領定理、平邱、巖城、慕美、安夷、沈水、安定、保山、能利九縣。”《新唐書》將沈州作潘州,“或以形似而誤”。渤海沈州下轄沈水、安定、保山、能利四縣,沈水為沈州的依郭縣,由沈水縣的名稱來看,其附近壹定有名為沈水的河流流經。

渤海沈州既然沒有建在今天的沈陽地區,那麽為什麽《遼史·地理誌》卻說遼代沈州是渤海所建?遼沈州與渤海沈州到底有什麽關系呢?原來,遼太祖滅渤海後,鑒於渤海社會發展比較先進,就因地制宜,采取了因俗而治的辦法,建立了封國式的自治政權——東丹國,繼續采用“漢法”進行統治。封皇太子耶律倍為人皇王,主政東丹,賜天子冠服,年號甘露。將首都忽汗城改為天福,設中臺省,以皇弟叠剌為左大相,渤海老相為右大相,渤海司徒大素賢為左次相,耶律羽之為右次相。這壹切安排好了之後,阿保機便於天顯元年(公元926年) 五月班師回朝,不料在途經扶余府時,突然病逝於營帳。朝中由皇後蕭氏攝政,“權決軍國事”。耶律倍聞悉太祖病逝,急忙趕往行營奔喪,扶梓宮回上京臨潢府。

渤海上京城石燈幢

太祖死後,耶律倍作為長子和太子,本應繼承皇位,但其母應天皇太後欲立其弟耶律德光。耶律倍屈於壓力,不得不做出讓步,這樣,耶律德光即皇帝位,是為遼太宗。此時,東丹左大相叠剌已去世,右次相耶律羽之把持了東丹的大權。太宗即位,他上表建議東丹南遷,表文對東丹建立後的形勢作了具體分析,認為渤海雖然滅亡,但其舊制未改,社會基礎未變,如果使其“遺種浸以番息,今居遠境,恐為後患”。因此建議“乘其微弱,徙還其民,萬世長策也”,並具體建議將其遷徙到距上京較近的“梁水(今太子河) 之地”,這裏“地衍土沃,有木鐵鹽魚之利”,他們“必安居樂業”。耶律羽之的分析有理有據,建議切實可行,正合太宗的心意。因為東丹南遷還可以削弱人皇王耶律倍的勢力,對耶律德光鞏固皇位極為有利,所以,太宗欣然采納了耶律羽之的建議。天顯三年(公元928年) 十二月,乘人皇王還在皇都。耶律德光即派遣耶律羽之將東丹遷至東平(今遼陽市),並升東平郡為南京。

這次渤海遺民的大規模南遷,除了“盡遷其民”之外,還將國都遷於遼東故城,渤海各州縣也隨之南遷,僑置於遼東各地。這些渤海州縣南遷後,多數仍用渤海舊名,少數改用新名。據金毓黻先生統計,渤海***有四十二個州遷到遼的東京道,其中有二十四個州仍用渤海舊名,十八個州改用新名。而元代修《遼史》時,已不了解這種變故,所以多將這些州縣說成是渤海建,或說成是渤海某某州(府、縣)。實際上,這些所謂渤海某府州縣者,都是原渤海某州縣遷到了這裏,並非原建於此。沈州正屬於此種情況。

《遼史》編撰之草率,錯誤之多,為學術界所公認,其中《地理誌》東京道尤甚。主要原因就在於沒有把東京道原有州縣的建置沿革和南徙的渤海州縣的建置沿革分辨清楚,對於渤海州縣的南遷經過只字未提,而是糊裏糊塗地將兩種材料拼湊在壹起,把遼東原有的州縣也都說成是“渤海故地”。《遼史》的這壹錯誤對後世影響很大,《金史·地理誌》《元壹統誌》《元史·地理誌》《遼東誌》《欽定滿洲源流考》等書皆重蹈其誤,難怪後人搞不清楚了。

遼太祖建沈州綜上所述可知,沈州不是唐所建,也不是渤海所建,實際上沈州建於遼神冊六年(公元921年),這在《遼史·太祖本紀》中有明確的記載。這年十月,後晉新州防禦使王郁率本部兵馬投降了契丹,於是,耶律阿保機率大軍大舉南侵。“十壹月癸卯,下古北口。丁未,分兵略檀、順、安遠、三河、良鄉、望都、潞、滿城、遂城等十余城,俘其民徙內地。”同年十二月“詔徙檀、順民於東平、沈州”。《遼史·太祖本紀》資料來源可靠,是可信的。建於同時的還有沈州下屬的兩個縣:“樂郊縣,太祖俘薊州三河民,建三河縣,後更名。靈源縣,太祖俘薊州吏民,建漁陽縣,後更名。”由此可知,這兩個縣也是移民所建,而且最初的縣名也是用的移民縣名。

沈陽出土遼李進石棺

有人認為,既然沈州設置於渤海滅亡前的公元921 年,而且居民來自河北的檀州和順州,沈州與渤海遷徙應該沒有關系,沈州壹名不是來源於渤海沈州。這實際是壹種誤解。當初在建沈州時,並不稱沈州,沈州壹名是渤海沈州南遷以後加上的。這種情況很多。正如金毓黻先生所指出的:“遼初得其地未必即名以是名,迨渤海滅後諸州縣南徙,或於是時,始有沈、遼二州之名,撰史者不察,遂以後定之名,名初得之地,其例正同遼陽。”《遼史·地理誌》記載,神冊四年(公元919年)“二月丙寅,修遼陽故城,以漢民、渤海戶實之,改為東平郡,為防禦州。天顯三年(公元929年),遷東丹國民居之,升為南京”。此“遼陽故城”即後來的東京遼陽府,但此時尚不稱“遼陽故城”,只能稱“遼東故城”,因為遼天顯十三年(公元939年) 始改南京為東京遼陽府。可見,這裏也是“以後得之名,名初得之地”。沈州、遼州也是同樣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