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讓妳找到和自己說話的人。還有壹個就是如果有人向政審組反映妳的個人問題,必須有切實的證據證明妳政審不合格。這是壹個嚴肅的法律問題,不會隨便讓人通過政審。只要沒有犯罪記錄,沒有計劃生育,沒有個人征信報告,沒有異地入黨,沒有學歷(有的還查高考移民),就不用擔心。那麽多部門的證明和公章,還是某個人的幾句沒有根據的話,哪個更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