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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水電站的建設歷史

1969年,龍溪專區革命委員會計劃建設華安水電站。1970年初組織原專署水電局、九龍江規劃隊、疏浚工程處測量隊的技術人員進行初勘和規劃設計;7月成立華安新圩水電站籌建處,著手籌建工作;年底省革命委員會決定該工程為省重點建設項目,改由省投資籌建,並派省水電建設大隊(今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會同進行工程勘測設計。1971年1月,成立龍溪地區華安水電站工程指揮部,組織6000多個勞力,修建攔河壩、壓力隧洞、廠房和壹些附屬建築物。

1973年,調省第五建築公司第三施工隊、交通部四航局四處壹隊、省水利水電工程局壹工處和閩江水力發電工程局華安工程處負責主體工程的施工,機電設備及金屬結構安裝主要由省水力發電安裝公司第二安裝隊承擔。參加附屬工程建設的還有福州軍區工程兵32114部隊,南昌鐵路局漳平第二工程段、郭坑工務段,龍溪地區水電安裝隊等。地區各縣(市)及晉江、南安、莆田、福清、古田等縣的民工團(隊)參加施工。施工過程中,多次對原設計進行修改。工程於1979年8月29日全線通水;水電站1號和2號機組於9月13日和16日竣工試運行,10月1日並入閩西南電網。1980年2月3號機組投產。4月4日,4號機組並入運行,工程全面竣工。同年5月由省基本建設委員會組成華安水電站工程驗收委員會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確認具備全面交付生產使用的條件,決定交付華安水電廠生產。 華安城關位於九龍江北溪中遊,控制流域面積6880平方公裏,占北溪總流域面積9640平方公裏的71.5%,流域內植被良好,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551毫米,徑流量67.51億立方米,平均流量209立方米/秒。城關至新圩紅旗山(嶺兜)22公裏河段,坡陡流急,落差53.8米,平均比降2.4‰,且形成壹個天然大彎道,水力資源集中,交通便利,開發條件甚佳。

1969年末,龍溪地區革命委員會提出建設華安水力發電工程的意向,並組織本地區工程技術幹部開始規劃初勘。1970年7月,華安水力發電工程籌建處成立,開始初步設計,曾考慮高、中、低三個方案。高方案:壩址設在城關,引水渠道6.8公裏,壓力隧洞2.8公裏,設計水頭48.2米,裝機容量6.4萬千瓦;中方案:壩址建於羅溪鐵路橋下遊700米處,引水渠道2.3公裏,壓力隧洞2.8公裏,設計水頭30米,裝機容量4.8萬千瓦;低方案:壩址選在排水潭,直接引水入壓力隧洞,設計水頭27米,裝機容量3萬千瓦。因工程急於上馬,上述方案未經充分論證比較,在勘測資料短缺,設計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於同年12月按高方案編制工程概算,次年1月向省上報初設文件。同時,籌建處擴建為華安水力發電工程指揮部,龍溪軍分區副司令員張申任指揮兼黨委書記。

1971年9月18日,福建省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部批準初步設計方案,決定在城關建閘壩,正常擋水位92米高程,渠道6.8公裏,隧洞2.8公裏,引水流量160立方米/秒,設計水頭48.2米,裝機容量6.4萬千瓦,總投資4530萬元。此後,在工程施工中7次修改設計,4次追加預算,總投資增加近壹倍。1972年6月,將閘壩正常擋水位提高到94米高程,增設了調壓井,提高了設計標準和單價,第二次向省上報初設文件,總投資概算5711萬元。1973年7月,防洪標準改按50年壹遇設計,100年壹遇校核,設計水頭改為47.2米,發電機組套用密雲型,裝機容量4×15000千瓦,重新編制概算為5958萬元,第三次向省上報初設文件。明渠尾部3+600至6+500段因地質復雜,於1975年改為2353米長的城門型無壓隧洞。1976年,為確保鐵路安全運行,將設計1300米長的明挖現澆鋼筋混凝土圓型暗涵改為城門型沈箱暗涵。1977年8月,省水利電力局確定將全部設計工作交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院統壹管理。10月重新編制修正概算為8262萬元。1979年3月,因沈箱暗涵在沈放過程中陸續發生不同程度的傾斜、位移和斷裂事故,省建設委員會、省水利電力局在現場召開分析會議,決定采取外部削坡減載,內部分別情況加固補強。對其中破壞較為嚴重的20節全長371米暗涵,增加設計鋼筋混凝土三心圓內套。為此,追加投資657萬元,最後核定修止概算為8919萬元。 1971年10月1日,從龍溪地區各縣調來的6000多名民工,利用溫水溪二級電站為施工電源,攔河閘壩、壓力隧洞、發電廠房同時破土動工。因工程倉促上馬,只好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至1973年上半年,攔河閘壩圍堰清基,底堰砌出水面;壓力隧洞兩頭開挖進尺780米,占全長27.86%;廠房清基開挖以及完成金山大橋、華良公路、城關護岸、施工便道、水電架設等附屬工程。

由於工程復雜艱巨,單靠龍溪地區施工力量適應不了施工發展要求。1973年4月起,省第五建築公司第三施工隊先後擔負了主廠房、副廠房、開關站、溫水溪渡槽以及23節暗涵施工任務;省交通部四航局四處壹隊擔負了前池、壓力隧洞、調壓井、豎井、岔管的施工任務。1975年1月,工程劃歸省水利電力局管轄後,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擔負了攔河閘、進水閘、明渠、三閘以及46節暗涵的施工任務。1976年1月,閩江水電工程局擔負了無壓隧洞的施工。至此,基本形成以專業隊伍為主、民工團為輔的施工格局。但是,由於工程處於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狀態,又時值“文化大革命”動亂期間,應有的管理制度和生產秩序遭到破壞,資金、器材供不應求,施工進度緩慢,至1976年底,只完成工程量的32%。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撥亂反正,省、地委加強對工程建設的領導。1977年1月,省委派福州軍區工程兵32114部隊駕駛排參加。又先後調南昌鐵路局漳平第二工程段擔負暗涵與鐵路交叉段的鐵路橋梁的施工;閩江水力發電安裝公司負責全廠機電設備的安裝。各施工單位振奮精神,加快工程進度。在無壓隧洞施工的閩江局華安工程處,克服了地質復雜、斷層段出現塌方的困難,采用全斷面下臺階相續開挖和鋼排架護頂插桿法,確保了安全施工。交通部四航局四處壹隊,在壓力隧洞襯砌工程中采用鋼木結構活動模架臺車,使模板拆裝壹次需144個工日縮短到50個工日左右。省第五建築公司在廠區工程中成功地使用空中索道運輸和吊裝,節省了大量勞力,縮短了工期。至1978年末,明渠、渡槽、無壓隧洞和壓力隧洞已基本完工;進水口樞紐、三閘樞紐和廠區土建的施工接近尾聲;機組安裝進入緊張階段;暗涵混凝土制作全部完成,轉入全面沈放。1979年初,春雨連綿,給沈箱暗涵工程的施工帶來了極大困難,在沈放過程中陸續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傾斜、位移和斷裂事故,工程進度受到阻礙。在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精神指引下,工程指揮部精心組織兩次“百日大戰”,壹舉攻克了暗涵施工難關,全工地出現了同心協力、密切配合、晝夜奮戰的大好局面。同年8月,工程基本完工,29日全線通水。9月13日、16日,1、2號水輪發電機組完成72小時試運行,10月1日正式投產。次年2月12日和4月4日,3、4號水輪發電機又相繼投產。工程全面竣工,完成土石工程351萬立方米,耗用鋼材8762噸、水泥7.69萬噸、木材3.57萬立方米,投入勞動力868萬工日。總征地996畝,拆遷房屋31962平方米,庫區移民317戶1107人,***賠償148萬元。工程實際總投資8371萬元,發電工程總造價7857萬元,單位造價1309元/千瓦。

1980年5月進行全面驗收,並由有關各方簽訂了《華安水電站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鑒定認為:華電工程總的來說,水工建築質量是好的,機組安裝質量是良好的,達到設計要求,具備了全部移交生產使用條件,決定由華安水力發電廠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