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律規定,所有子女都要隨父國籍。詳情如下:
外國人可以通過與泰國國民結婚獲得永久居留權。但是,如果外國男子與泰國女子結婚,他所生的孩子應該跟隨他父親的國籍,只允許留下來,但不允許進入泰國。如果泰國男子與外國女子結婚,孩子可以獲得泰國國籍。申請婚姻居留簽證:首先,妳要在申請日期前兩個月,以申請人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並存入至少40萬泰銖。
泰國婚姻居留簽證:
首先,至少400,000泰銖的余額應在申請日期前兩個月存入以申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存折。分兩步走:
1),先發30天觀察期的臨時簽證。
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表TM7格式
2.申請人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簽證最後壹頁的復印件。
3.打印銀行存折原件,註明申請日期存款金額(可通過申請日期存款100泰銖更新)和申請日期申請人頁+存款頁復印件。
4.銀行存款證明原件(簽證申請前壹天)
5.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6.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附在結婚證上)
7.申請人地址的手繪地圖
8.申請人及其配偶在屋內的兩張照片,壹張顯示屋外門牌號的照片,以及壹張結婚照也可接受。
9.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0,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另壹份歸申請人,所有份歸配偶,所有份歸配偶。
2)簽發有效期壹年的延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