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夫妻團聚移民申請條件
擔保人條件(在加拿大的壹方):
18 周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PR);
具有壹定的經濟擔保能力,承諾義務承擔配偶到達加拿大後 3 年的基本生活開銷;
沒有與另壹個人結婚;
沒有刑事犯罪;
已完成其他擔保義務(例如原先擔保過其他人。);
其他參見 團聚移民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的要求 ;
被擔保人條件(申請者壹方):
是擔保人的配偶(或同居夥伴),並且需要證明這種關系不是為了移民目的;
16 周歲以上;
身體符合加拿大體格檢查要求;
無犯罪記錄或者已經達到豁免期並能夠通過安全檢查;
沒有與另壹個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