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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歷史問題。請回答!

夏商周代兵制

夏朝是中國階級社會的開端,國家及其軍隊由此產生,反映統治階級意誌的軍事制度也隨之出現。從商到西周,奴隸社會的軍事制度得到充分發展。

夏朝的軍事制度缺乏史料。據史書記載,王霞掌管軍隊,手下有“六人”,這可能表明王霞有不同的分工。這時出現了戰車,戰車成員分為左、右、皇家。戰鬥人員也有獎懲。可以看出,隨著國家及其軍隊的出現,出現了壹些組織和管理軍隊的制度。

甲骨文中記載了商朝的軍事制度。如方楚、王子崢在卑爾根舊甲骨文中的甲骨文□25)和王子崢的甲骨文(殷琦納粹編□1185)表明王上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征。皇室女性,如商朝國王武定的配偶傅昊和傅娃,也帶兵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位由貴族大臣和國家領導人擔任。他們平時統治人民,戰時領導軍隊。甲骨文中經常出現“亞”、“馬”、“射”、“戍”等名稱,這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的職責不同。士卒是貴族平民,平時要練射擊和防守;並以野外狩獵的形式進行演習。《王登仁五千人遠征地球》(殷墟書365,438+0,5)等甲骨文記載,戰爭時期經常根據需要進行“王登仁”(征兵),壹次征招65,438+0,000、3000或5000人,有的超過65,438+0,000人。奴隸經常充當雜工。

在商朝,除了皇室擁有強大的軍隊之外,所有的氏族或國家也都擁有相當數量的軍隊。“王琦齡駐防五族”(納粹編□1149)、“命眾子族隨犬候周、之事”(《續殷墟書□5□2□2》)等甲骨文,表明這些氏族或方的軍隊必須服從的命令。

商朝軍隊有士卒和戰車,作戰方式以戰車戰為主。戰車壹般由兩匹馬驅動,車上有三名士兵,中間壹人駕駛,左邊壹人持弓,右邊壹人持弓。車上有幾個人陪著。甲骨文中已經有了“步伐”的記載,這可能說明當時已經有了獨立的步兵隊伍。“王佐三之師為右、中、左”(殷琦納粹編□597)等甲骨文表明,當時軍隊最大的單位很可能是師。《百發百中》(甲骨文合集□5760)、《約三百人》(殷墟書約序□3□31□2)、《王陵三百發》(殷墟易編□4615)等甲骨文表明當時的軍隊,

根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的記載,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備主要有車、弓、箭、弓、矛、刀、斧、鈸、幹盾、鏃、盔、甲等。其中,弓、矛、刀、斧、箭頭和頭盔都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王上墓出土了大量武器,包括70捆長矛,每捆10,表明商代可能有壹定的武器存放制度(見圖)。

西周的軍事制度是在沿襲商業制度的基礎上有了很大的發展。周初皇族勢力強大,兵權集中在周天子手中。其下有“友邦築君、時宇、司徒、司馬、司空、雅律、史氏、千夫長、百夫長”(《尚書□牧誓》)等官職,仍不分文武職。諸侯國和壹些貴族大臣也有自己的軍隊,但他們壹般都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西周後期,皇族衰落,壹旦發生戰爭,往往依靠壹些諸侯國和貴族的軍隊。

西周軍隊的士兵都是“中國人”(首都及周邊的奴隸主和平民),奴隸只能著軍裝幹活。青銅器銘文中有“西六師”、“周八師”、“殷八師”(丁於、瓢壺)的記載,表明西周軍隊最大的組織單位是師。但《李周□夏關》說:“凡造軍者,兵二千五百人,王留君,壹大國三軍,二國二軍,小國壹軍,軍將皆任。2000人中有500名教師,師帥是壹名中國醫生。500人是遊客,遊客都是醫生。每個人都是棋子,每個棋子都是上士。二十五人是二,司馬都是軍士。五個人是朋友,各有所長。”青銅器銘文等古籍中沒有這樣的記載,可以推斷西周可能沒有軍隊建制,也很難有這樣正規的建制。

西周軍隊的主要兵種是戰車。戰車通常由四匹馬驅動。車上有三個兵,隨車還有弟子,壹般12人。車子沖啊,向前沖。兵器仍以青銅制作,但比商朝發達。有兼具矛與矛功能的戟,也有可刺可劈的短劍,方便近戰。裝甲和幹盾由皮革制成,並用青銅泡沫裝飾,更加輕便,增強防護。戰馬也裝備了盔甲。還規定有戰前檢查武器裝備的措施。戰鬥壹直是用旗幟和鼓點來指揮的,要求隊伍整齊有序,攻守協調,進退統壹。註意不要輕易殺戮掠奪。這些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不僅對西周建立強大的軍事力量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對後世的軍事制度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春秋軍事制度

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476年),奴隸制逐漸解體,封建制逐漸興起,軍事制度也隨之變化。

隨著周王室的衰落和壹些諸侯大醫勢力的加強,“禮樂從帝”逐漸變為“從諸侯”和“從醫”(《論語□紀》)。幾乎所有的主要戰爭都是由不同國家的軍隊進行的。幾個諸侯國相繼成為中原霸主,代表皇帝發號施令。

諸侯國的軍隊主要由政府軍和宗族軍組成。府軍多在西周諸侯創建時建立。主要成員是“中國”出租車和農民。士以武功、戰鬥為主要職責,作戰時擔任軍人;農業是庶人。除了老弱病殘,所有成年男子都要接受軍事訓練,三季務農,壹季武術講座,每三年舉行壹次大演習。壹旦發生戰爭,要時刻服從調度,充當馬前卒(步兵)。服役期取決於戰爭的長短。奴隸壹般沒有資格充當士兵和門徒,只能穿著軍裝幹活。這時,青博士的勢力迅速發展,他們也在自己的封地上建立了軍隊,即守備軍,主要由封地內及周邊的的士和農民組成。此外,在壹些較大的城市還有“夷甲”,有的屬於君主,有的屬於卿大夫,是對官軍和宗族軍的補充。

作戰方式主要是車戰,戰車是主要兵種。諸侯國勢力的強弱,往往以戰車的數量來衡量(見中國古代戰車)。前期諸侯國壹般不超過1000倍,所謂“千倍之國”;青醫生壹般不超過100次,所謂“百回之家”。後期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晉國和楚國各達到5000 ~ 6000次,齊國和秦國各2000 ~ 3000次,也有近1000次的大官。每輛戰車由四匹馬驅動,壹般配備10士兵(包括車上三人)和20名弟子。春秋中期以後,各諸侯國的追隨者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壹些諸侯國和邊境少數民族國家還建立了獨立於戰車的步兵。公元前719年,魯、宋、陳、蔡、魏等國擊敗鄭,這是中原諸侯國使用步兵的最早記錄。公元前541年,晉軍與體仁交戰。由於體仁用步兵,晉將軍“毀車以為行,五次成三五”(左傳□趙公元),即暫時取消戰車建制,將五騎戰車上的軍功整編為三五步兵。這是中原諸侯國把戰車改成步兵的典型例子。南方的楚、吳、越等國都建有壹定規模的海員,多用於內河湖泊,有時出海作戰。

不同諸侯國軍隊的組織結構是不同的。據《國語□齊語》記載,齊國管仲變法時,規定齊軍五人,十人(50人)為壹小戎,四個小戎(200人)為壹兵,十兵(2000人)為壹旅,五旅(65438萬人)為壹軍。《左傳》記載,晉軍由五、二、單、旅、師、軍組成。楚軍的戰車有“廣”,而晉軍和鄭軍的戰車則有“偏”等不同的組織。在和平時期,“司馬”負責為軍隊供應糧草物資。戰時士卒通常要隨身攜帶幾天的口糧,稱為“包糧”,並有隨行車輛進行補給。到了城市或諸侯國,由城市或所在國供給。

春秋中期以後,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制度的演變,軍事制度進壹步發生了變化。主要表現為:晉、魯、鄭、楚等國先後改革田制,如“作州兵”、“作丘甲”、“作丘賦”、“按額修賦”(左傳諾公十五年、公元年、年、襄公二十五年),擴大了兵役和軍賦的來源;允許奴隸參軍當兵,“中國人”參軍制度逐漸演變為郡縣征兵制;戰車的地位逐漸下降,步兵的地位逐漸上升;軍權向集權方向發展,文武開始分等級。然而,這些變化有的只是剛剛開始,有的只是露出了壹些苗頭。軍事制度的重大變革完成於戰國時期。

戰國軍事制度

中國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封建經濟迅速發展,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諸侯國君主競相變法圖強,軍事制度也發生了重大變化。

諸侯國建立了統壹的軍隊,君主掌握了招募和調度軍隊的權力,實行“虎符”發兵制度“虎符”形似老虎,壹般用銅制成,分為兩半,並有銘文。戰國時期,秦國君主賜給杜縣(今陜西安郊區)的“虎符”上的銘文規定,右半部歸君,左半部歸杜。任何招募超過50名士兵的人都必須見到Jun符號。但如果有篝火警報,也可以不“面見君主”而采取行動。君主之下設置了將軍(楚國稱上朱國)等專職武官,文武人員已明確分工。

諸侯國主要實行郡縣征兵制,農民是征兵的主要對象。縣令、縣令有權征召本縣、本縣適齡男子,並可引其出征。16或17歲的男性為“福姬”(或“福”),即登記在冊,然後根據國家需要隨時應征入伍,直至60歲。據睡虎地秦墓竹簡記載,墓主人為阿芙姬,17歲。第二年參軍,戰後回到家鄉,再次應征入伍。除了征兵制,各國還實行征兵制。招募的士兵,經過嚴格的考試和選拔,填補軍隊的骨幹和君主的警衛。如考《伍茲》時,魏要求“衣三屬之壹,弩十二石之壹,負箭五十支,其中壹枝,冠中劍壹枝,食三日,日中百裏”(《荀子□冰夷》)。齊的“武功”和秦的“快男”也是通過嚴格的考試選拔方式招進來的。所有成功的候選人都應該接受長期的專門培訓,並享受相對優厚的待遇。

步兵是主要兵種,騎兵和海軍師也發展迅速,而戰車的地位已經下降。步兵俗稱“裝甲兵”。《戰國策》等文獻有“數十萬甲”、“百萬甲”的記載,可見步兵規模十分龐大。騎兵大發展,出現了“騎萬馬”的國家。趙武靈王的《胡夫騎射》是中原諸侯國改革舊制度、發展騎兵的典型。比較發達的船長是楚國等等。秦的舟師規模也是相當可觀的。據《史記》記載,秦“三月載單舟五十人,帶糧食,壹日浮於水三百余裏”。

軍事組織往往與居民組織相結合。郡縣居民多為五族,何以有十族,即“五氏”之制。武氏之上,秦有李、項,三晉有廉、魯。軍隊的組織與之相適應。據《尚軍書》記載:在中國,有五人為壹吳,十人為壹石,五十人為軍長,壹百人為將軍,五百人為五百高手。據《廖偉子□吳淩誌》載,魏軍在吳氏之上,五十人為壹屬,百人為壹呂。

武器中,劍、戟、刀、矛、匕首等鋒利的鋼制武器發展迅速,強弓、強弩被廣泛使用。各諸侯國壹般都建立“府庫”(即兵工廠),負責武器制造,有的還負責檢查武器的質量和上報的數量。各諸侯國都註重獎勵戰功,建立戰功制度。比如秦國商鞅變法時,有20條“軍爵制”,規定壹個作戰者,不管家庭出身如何,只要殺死敵人,就可以晉升為騎士。另壹方面,如果沒有戰功,貴族是無法晉升的。

戰國時期軍事制度的變化是由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系的變革、戰爭規模的擴大和武器質量的提高等多種因素造成的。這壹變化不僅適應了新興地主階級的需要,也為秦漢軍事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寫作材料大全【全部轉載】第三十五章

秦漢軍事制度

秦朝(公元前2265438年+公元前0 ~ 206年)是中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其軍事制度是在戰國時期商鞅變法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漢朝繼承秦制,又有新的發展。

軍事制度為了鞏固和加強中央集權,秦漢建立了統壹的國家軍隊,並將其置於皇帝的嚴格控制之下。掌管全國軍政的官員,秦為全國統帥,韓為統帥,漢武帝時改稱傅。戰時任命臨時將軍掌管軍隊,秦有將軍,前後左右都有將軍。漢代最高的官階是將軍,其次是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將軍們出征時,往往會設立幕府作為參謀機構。在郡中,縣尉、縣尉、協助郡長、縣令掌管軍事。東漢末年,周目被任命為郡縣最高行政長官和軍事長官。

軍隊可分為三部分:首都兵、地方兵和邊防兵。首都的士兵主要由鎮守首都的郎官、禁衛軍和屯兵組成。郎官歸郎指揮,禁衛軍歸魏巍指揮,魏巍負責皇宮內外的守衛。負責守衛首都的駐軍由中尉領導。漢代的京師士兵主要包括南軍和北軍。副將率領的屯兵駐紮在未央宮以北,稱為北軍;相比之下,魏巍指揮的是南軍。南軍士兵大部分是從內縣調過來的,北軍士兵主要是從景福調過來的,都是壹年輪換壹次。梁武帝在位期間,對京師士兵進行了大的改革,主要是精簡南軍,加強北軍。邦聯軍隊有20000人,少了壹半。除中基外,北軍屯兵,增設戰車騎、步兵騎、嶽騎、長水騎、胡騎、射音、武士,分八派,駐守長安城及其附近。他們平時鎮守首都,皇帝派人員監管。戰時壹個或全部隨將軍出征。同時將副將改名為智進武,不統領北軍,只負責指揮領軍和巡視京師。此外,將郎中令改為光祿勛,擴大郎官人數,增加祁門、榆林等部隊。東漢時,京師將士沿襲西漢,略加削並,將北軍八校並為五營,末置北軍,由宦官監督領導。

地方兵安置在郡縣,壹般由郡守(又稱校尉)協助,平時維護地方治安,戰時聽中央指揮。招募地方兵要以皇帝的“虎符”為準西漢曾經實行分封制,分封國和侯爵國各有自己的軍隊。王國的士兵由中尉領導,侯爵國家的士兵隸屬於郡。東漢光武帝年間,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撤縣令,後又下令撤地方兵。從此以後,遇有戰爭,往往把首都的士兵送上戰場,或者臨時征召,或者根據需要從各郡征召。

邊兵主要負責邊境郡縣的駐軍,由郡守統領,轄壹姓壹姓。漢朝為了充實邊防,曾經移民到真正的邊疆,並行屯田。梁武帝開始屯田的時候,屯田的士兵最多的時候達到幾十萬,是邊塞兵的重要組成部分。東漢時期,邊軍制度被破壞,通過設置營寨、碼頭等方式駐軍防禦。

陸軍由物資官(步兵)、騎士(騎兵)、艦船(水兵)、輕型車輛(戰車)等兵種組成。壹般來說,平原的郡縣多織騎士和輕車,山區的郡縣多織木材官,沿江沿海的郡縣多織造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馬俑是足、騎、車等混合兵種龐大隊形的生動展示。到了漢朝,戰車逐漸被淘汰。據《後漢書□關白》記載,漢代軍隊的編制為“五將軍營”,署壹校尉指揮,“屬下有宋,宋有軍候壹人”,“宋下有戰車,車長有壹人”。但根據青海省大通縣上孫家寨、居延壹帶出土的漢簡,有的是左右或前後,音樂分左右曲或前後曲,司、曲下有官(左右官)、隊(前後隊)、十五。上述文獻和文物對漢軍中下層的不同記載,很可能是由於不同地區或軍隊的編制不同。

兵役制度秦朝沿襲了戰國時期郡縣征兵制。根據睡虎地秦墓竹簡記載的情況,17歲的男性為“伏姬”,可根據戰爭需要隨時應征入伍,到60歲才能免除服役。漢代的兵役制度幾經變遷。據《漢書》記載,此人是20歲的福記,此後每年服苦役壹個月,稱為“更卒”。23歲後開始服兵役。服務期壹般為2年。壹年在所屬郡縣任職,稱為“常卒”,另壹年到邊境郡縣鎮守或京城鎮守,稱為“戍卒”或“衛卒”。還有壹種意見,把這兩年兵役統稱為“正規兵”。遇有戰爭,必須隨時應征入伍,到56歲才能免除服役。秦漢時期還經常貶謫罪犯或弟子當兵,稱為“戍卒”。西漢除了征兵制之外,還實行征兵制,漢武帝設立的八校主要是征兵。東漢郡兵罷市後,征兵制逐漸衰落,所以也是靠征兵。年底州縣官通過招兵買馬培養自己的勢力,導致割據局面。

軍事訓練制度秦朝的軍事訓練制度很嚴格。根據秦律,弓箭手射不中弩,禦者不能駕車,等級測試中最差的騎士和馬匹將受到處罰,參與監督訓練的官員和負責籌措經費的人也將受到處罰。西漢軍隊除了練習射、騎、鬥之外,每年秋季還進行教讀,又稱“諸考”,並根據功過進行獎懲。邊郡常有“騎萬馬,擋障礙,火燒追魯”(漢九夷)的捕頭,具有實戰演習的性質。

軍需供給軍隊的軍火、盔甲、糧食、馬匹,都由國家統壹提供。這個州有壹個特殊的軍火庫。漢代設立了考核令負責武器的生產,設立了軍械庫令負責武器的保管和管理。壹些郡和國家也有工人和鐵官負責制作儀器並輸入首都。長安城的軍械庫是中國最大的武器儲存中心。秦漢時期,盔甲是標準化的,由金屬制成,因兵種和位置不同,樣式也不同。秦朝在首都設太倉,在滎陽設敖倉,儲存大量糧食,戰時有專門官員負責供應。漢朝還屯田解決軍糧供應。秦漢時期騎兵大量使用,馬正成為國家的大政方針。秦朝制定了《廄園法》,規定了馬匹的放牧、訓練和管理。漢代在獎勵民間馬匹的同時,在北部和西部建立花園養馬。景帝有36個園子,3萬名官員,奴隸和30萬匹馬。漢武帝時期,官馬有40多萬匹,為騎兵的發展和抗擊匈奴創造了條件。

秦漢時期軍隊統壹,軍權高度集中,軍隊指揮管理制度嚴密,兵役制度比較完善。漢代大量屯田為鞏固邊防、保障軍隊供應提供了條件,對中國封建社會軍事制度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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