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自助機填寫申請表格、采集指紋,準備申請材料;
2、領取窗口排隊號;
3、到受理窗口遞交申請資料、受理申請;
4、核驗指紋,拍攝現場照;
5、現場刷卡繳費或憑《繳款通知書》到指定的銀行繳費;
6、領取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護照法》 第四條 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以及中華人民***和國駐外使館、領館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簽發。外交護照由外交部簽發。公務護照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