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退,但是以後再要就難了,會給妳造成很大的損失。
2.動員和引導拆遷戶退出舊宅基地或平整舊宅基地。對簽訂舊房拆遷協議並在規定時間內拆除舊房的拆遷戶(含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拆遷戶),每戶獎勵2萬元,但獎勵金額不能超過拆遷戶籌集的資金數額。
3.對於暫時不願意退出原舊宅基地的貧困戶,可以暫時保留,不做硬性要求。
4.對於暫時不願意退出原舊宅基地但承諾以後退出的拆遷戶,縣級政府可以與拆遷戶簽訂承諾協議,引導拆遷戶退出舊宅基地,由縣級政府作出承諾,在拆遷戶同意退出原舊宅基地後,及時組織生態修復和土地復墾,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交易,增加拆遷戶的資產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