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沒有法條說明,“單身”的人,就壹定會拒簽。
所以說,這個問題還要從“國內約束力”方面,來評估和考量:
國內約束力因素包括:
婚姻狀況,單身、已婚、是否有孩子、離異等;
工作事業狀況;
存款、股票、基金、理財、房產不動產、車產等;
如果,在某壹些方面“沒有”,是可以的。例如,沒結婚,是單身。但是,在國內有很好很正式收入較高的工作,同時用人公司單位,也開具較完善較正式的在職工作及收入證明。那麽,這就是所謂的“國內約束力”。
但是,如果在各個關於“國內約束力”的方面,都沒能體現出來。那麽,作為簽證官,主觀的去判斷想給妳拒簽的可能性,就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