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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綠卡如何申請條件

1、親屬移民:

根據泰國移民法規定,中國公民需具備如下條件之壹者,方可申請赴泰國移民定居:

(1)泰國公民的配偶與父母(包括養父母);

(2)泰國公民的子女(含養子女);

(3)泰公民的兄弟姐妹,年齡必須是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在異國他鄉無人照養者;

(4)泰國移民法律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者。

按照泰國移民法律規定,凡具備移民條件者,申請人可委托在泰國居住的親友,向泰移民局提出申請,或申請人持有關證件,向泰國駐華大使館提出申請。

遞交的證件包括:泰國親友身份證影印件,泰國親友的經濟收入證明書或財產狀況證明書,特別要提供房屋等不動產證明書,泰國親友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認定書,泰國親友的有關信件,本人的護照和照片等。

泰國駐華使館領事部接到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報泰國移民局,對申請進行審查認定,經核實,泰國駐華使館官員將向申請人簽發移民簽證,申請人可持護照赴泰國定居。

2、結婚移民:

外國人可與泰籍人士結婚而取得永久居留資格。但若外國男子娶泰國女子為妻,其所生子女要跟父籍,只準許居留,不能入泰籍。泰國男子娶外國女子,所生子女則可取得泰國籍。

3、專業人員移民:

外國專業人士或學者在泰國獲準長期居留的條件。

(1)專業人士或學者的專業是對泰國有利的,便可獲發居留許可;

(2)每年最低收入為1萬美元;

(3)年滿25歲或以上。申請長期居留只限於泰國本土缺乏的專業人士,且要由欲雇用妳的泰國有關機構在泰國進行申請。凡個人知識、專業能力、擁有財產達到政府規定程度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獲發居留許可的專業人士或學者可無限期在泰國居留。其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及在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獲得在泰國的居留許可。任何已獲得居留許可的人士若要在泰國工作,必須申請工作準許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