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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的法律體系

俄羅斯是蘇聯的法定繼承國,1993年12月通過現行憲法後,逐步建立起現行法律體系。該法律體系的特點,是不僅借鑒歐美憲政國家的具體法律制度,而且保留了自己60%—70%的法律文化傳統。由於中俄兩國在過去有著相同或相似的法律體系,目前又都處於經濟體制轉型時期,面臨著相同或相似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由於中俄兩國的改革都存在“摸著石頭過河”的問題,而且俄羅斯的改革已走在了我們的前面,所以俄羅斯法律體系應該是我們關註的對象。及時和深入地研究俄羅斯憲法為核心的現行法律體系,對我國具有重要的信息和借鑒作用,對探索我國建立社會主義憲政的可行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本研究方向在我國俄羅斯憲法研究領域,已占據領先地位。其主要表現如下:

本研究方向出版發表的著作、論文在數量、質量上居全國同類院校前列。例如,本研究方向在俄羅斯憲法研究領域已獨著、主編出版專著6部,以俄羅斯部分撰稿人身份參編出版國家主編教材、專著5部,發表論文文章近百篇。其中,較重要的有:劉向文主編的28萬字專著《蘇***喪失執政地位的原因及其教訓》(國防大學出版社1996年2月版)、劉向文和宋雅芳二人合著的42萬字專著《俄羅斯聯邦憲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版)、劉向文獨著的55萬字專著《俄國政府與政治》(臺灣五南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10月版)、劉春萍獨著的《當代俄羅斯通論》(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版)。

本研究方向在俄羅斯憲法研究方面的領先地位得到研究機構和高校的認可。例如,中央國家機關、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北京的壹些重點大學在撰寫專著、國家組編教材、大詞典時,往往請劉向文承擔俄羅斯或蘇聯部分的撰寫任務。又如,許多重點大學的教授、博士承認劉向文在俄憲法研究方面的權威性。劉向文出版的專著幾乎成為許多人在俄羅斯憲法領域的工具書。國家行政學院某教授、博士甚至在其撰寫的論文註釋中寫到:“以上根據劉向文教授口述材料撰寫”。再如,在國家重點學科基礎上組建的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已聘任劉向文為其客座教授,並邀請劉向文為其研究生講授俄憲法知識。

本研究方向的領先地位被臺灣著名出版商確認。例如,2000年10月,臺灣著名的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副總編王翠華致函法律出版社稱,“貴社出版的《俄羅斯聯邦憲政制度》壹書,內容翔實,資料新穎,為不可多得的專業書籍,我社擬洽取版權在臺出版”。2002年10月,劉向文獨著的《俄羅斯政府與政治》已在臺灣出版。

2002年1月,本研究方向負責人劉向文被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副部級)聘任為北京地區以外唯壹的壹個特約研究員,負責獨聯體東歐國家議會的研究和咨詢。目前,劉向文的研究報告已被研究室采納三個,而他的委托資源還源源不斷。

本研究方向將在我國俄羅斯行政法研究領域填補空白。眾所周知,中國政法大學王明揚老先生撰寫了英、美、法三國行政法專著,中國人民大學楊建順撰寫了日本行政法。但俄羅斯行政法的研究在我國尚屬空白。我國學者甚至不了解俄羅斯已在1984年和2001年先後通過了兩部行政法典。本研究方向負責人劉向文在今年年內獨譯出版的《俄羅斯行政法典(匯編)》將填補這方面的空白,將上述兩部法典介紹給我國行政法專家學者。劉春萍關於俄羅斯行政法研究的壹系列論文(《俄羅斯行政法邏輯起點的轉換》、《俄羅斯聯邦行政程序制度述評》等),也填補了我國學者在俄羅斯行政法研究領域的空白。

今後,本研究方向將加大研究力度,鞏固在俄羅斯憲法研究領域的領先地位,攀登俄羅斯行政法學術研究的高峰。

如果按目前通行的劃分法系的方法把世界各國的法律歸為兩大法系壹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則俄羅斯的法律應歸入大陸法系之中。

俄羅斯的法律之所以屬於大陸法系,是因為它具有大陸法的壹些基本特征:第壹,強調議會立法(實質上是專家立法,只是加蓋了議會的橡皮圖章),在司法過程中所適用的法律都是由立法機構制定頒布的法律、法令,而不像英、美等普通法國家中,法官可以在司法中自己創造新的法律。第二,強調國家法律的法典化,如制訂統壹的民法典、商法典等。第三,司法中極少遵從先例,即在審理壹個新案時未必要按照別的法院以往對類似案件的裁定作出相似的判決。

憲法制度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俄羅斯的憲法改革勢在必行。現行憲法是原蘇聯時期原蘇聯***產黨執政時頒布實施的,其主要內容在前面的《俄羅斯現行的政治體制》中已經闡述過。

現在俄羅斯有兩部憲法草案,壹部是聯邦憲法委員會起草的。這部憲法的主要內容是:強調聯邦條約是憲法的組成部分,主張取消人民代表大會制、建立兩院制議會,強調立法、執行、司法機構間的分權與制約平衡,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應該與執行機構權力分開。

另壹部憲法草案是葉利欽總統另組班子草擬的“總統憲法草案”。這部憲法有三大突出特點:第壹,確認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第二,在俄羅斯實行總統制國體;第三,取消人民代表大會,重建議會。草案的主要內容是:總統是國家元首,是公民權利和自由的保障,是俄羅斯聯邦最高公職人員,在國外代表俄羅斯聯邦;除政府總理的人選需經聯邦大會批準外,其余內閣成員由總統直接任命。在同聯邦委員會磋商後,根據政府總理提名任命或解除聯邦部長和各部門領導人的職務;向聯邦委員會提出憲法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最高法院和總檢察院法官的候選人;武裝力量高級指揮員也由總統任命;總統有權提前解散議會。草案規定的聯邦議會是聯邦大會,由聯邦委員會(上院)和國家杜馬(下院)組成,它是聯邦最高代表機關,由它通過聯邦法律,並實施憲法規定的監督職能。兩院制的聯邦大會(議會)同時選舉產生,任期4年。在未選舉之前,目前的聯邦最高蘇維埃和政府的全權延長到新議會和新政府產生為止。

這兩部憲法草案中大約有60%的內容是相同的,如都強調聯邦條約是憲法的組成部分,都主張取消人民代表大會、建立兩院制議會等,但它們在實質性的內容上有巨大區別。憲法委員會草案強調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處於平行地位,而總統憲法草案則強調總統制***和國國體,強調總統的權力和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地位。

俄羅斯聯邦議會和俄總統目前正就究竟以哪壹部草案作為未來國家憲法的立法原則和基礎的問題展開激烈的鬥爭,不難預料,其最終結果是兩部憲草合二為壹,取“長”補“短”,並以此作為立憲的原則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