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丹麥居住八年以上的難民,並表示意願融入丹麥社會。
2、從小學開始壹直在丹麥學習或工作的人,年齡在18—19歲。
3、有丹麥強關系和超過18歲的年齡。
適用於以下申請人:
(1)屬於南石勒蘇益格丹麥少數族裔的申請人
(2)在阿根廷的丹麥少數族裔的申請人
(3)曾是丹麥公民的申請人
(4)申請人父母均是出生在丹麥的丹麥公民,或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只有父母壹方為出世在丹麥的丹麥公民
4、領養老金的人和早期的養老金領取者。
擴展資料
申請流程
1、申請人確定赴丹目的和行程計劃。
2、 登陸丹麥駐華使館和委托簽證中心的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信息,了解簽證種類,下載簽證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3、準備材料階段。
1) 先準備公證、認證的文件。
2) 準備須第三方提供的文件,如工作單位證明信等。
3) 用英文大寫填寫簽證申請表,中文簽字。
4) 檢查護照是否有效等。
4、向簽證中心遞交簽證申請,繳納簽證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丹麥王國簽證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