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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可以拿出來嗎?

法律主觀性:

1.農村戶口養老保險能拿出來嗎?1.按照國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提取養老金:1。付款人死亡;2、已達到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50周歲;3.支付我的移民費用。(2)提取養老金壹般情況下,農村戶口可以申請,城市戶口只能轉移關系。但需要註意的是,養老保險繳納的費用是兩個賬戶管理的,即職工個人繳納的個人賬戶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統籌賬戶。如果提取養老金,只能領取個人繳納的部分。大部分的錢都在總賬戶裏。本來個人賬戶裏的錢就不多,能從個人賬戶裏取出來的只有壹部分,就更少了,壹般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看繳費時間段和繳費檔次。二、領取養老金的指令只能提取個人賬戶,妳可以憑參保手冊提取個人賬戶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退保手續。如果繳費時間已經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但是計算養老金的標準是從停止繳費的那壹年開始計算的(這種情況下,個人部分還是不要領取的好)。如果繳費時間少於15年,以後就不能領取養老金了。如果他在退休前去世(60男50女),他的親屬只能領取他個人賬戶的壹部分,不能再領取養老金。如果退休後身故,哪怕只有壹個月,領取壹個月養老金後也不能拿到個人部分。3.農村養老保險對象權益為:1)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由個人支付全部本息並返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被保險人領取保障期為十年的養老金。領取養老金不滿十年死亡的,保障期間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沒有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的,喪葬費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那些活了十年以上的人將得到養老金,直到他們去世。3)參保人從本縣(市)遷入外地。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可以將個人繳納的本息全部退還給本人。4)參保人從農村到非農村,如招工、提拔幹部、考試等,保險關系(包括資金)可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個人繳納的本息全部退還給他。

法律客觀性:

根據《關於被保險人退保有關事項的通知》(私信[1994]39號)規定,退保分為正常退保和非正常退保。因下列三種情形之壹退保的,視為正常退保:(1)參保對象戶口由農村戶口變更為非農村戶口;(2)參保人員戶籍遷入地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3)被保險人在繳費期限內身故。超出上述情況的退保屬於非正常退保。退保的程序如下:1。退保人要寫退保申請書,寫明退保原因,並附上相關材料,如升學、招錄、戶籍等材料,到鄉鎮管理機構辦理手續。2、鄉鎮管理機構對相關證明進行審核,並簽署意見,並將申請退保的繳費卡、繳費記錄卡壹並報縣級保險機構。縣級保險機構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再次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的,計算退保金額。3.根據民政部[1994]39號文件精神,正常退保和非正常退保應按照不同標準計算退保金額。正常退保的,按每年7.5%的利率返還利息。在扣除管理服務費並按7.5%的復利年利率計息的基礎上,集體返還個人的比例視情況而定。集體補貼中未返還給個人的部分記入基金。非正常退保的,只退還被保險人個人繳納的保險費本金和集體補助金額。根據已記入個人的集體補助不再退還並記入基金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