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國人子女入學;
代理機構:市教委國際交流處;
地址:大沽路100號3322室;
辦理時間:每周三上午9:00-11: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適用範圍:
1.持外國護照通過合法渠道來上海工作並已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的外國人的隨行子女;
2.長期居住在外國並獲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護照持有人的隨行子女。
需要提交的信息:
1.家長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原因、孩子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擬就讀學校、學習年級、家長簽名、聯系電話等。);
2.申請來華工作的父母的在職就業證明和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就業證明應當包括被就業人員姓名、出生日期、被就業人員職務、就業期限、註冊名稱、用人單位地址和電話、出具證明的部門負責人簽名、用人單位公章等內容。);
3.有效身份證件(護照、“綠卡”等)原件及復印件。)的學生和申請人;
4.在上海的居住證明(上海市居住證、暫住證等。);
5、提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戶口簿、出生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