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根據相關規定,國家建立並逐步完善犯罪記錄制度,人民法院負責通報犯罪人員生效的刑事裁判文書以及其他有關信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分別負責受理、審核和處理有關犯罪記錄的查詢申請。公安派出所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關於升學、服現役、就業等資格、條件的規定辦理。公民因辦理出國(境)事務需要,可以申請查詢本人有無犯罪記錄。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查詢目的使用有關信息,對犯罪人員信息要嚴格保密。
法律依據:根據《公安派出所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工作規範》第八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壹,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壹)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政審;
(二)中國***產黨組織吸收新黨員政審;
(三)公證機構依法辦理公民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證事項;
(四)公民從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以無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為前提的職業;
(五)省轄市以上公安機關認為確需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