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移民中介 - 河南省水利廳的主要職責

河南省水利廳的主要職責

(壹)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省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江河湖庫的防洪規劃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及省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的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全省水資源統壹監督管理,擬訂全省和跨省轄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承擔水能資源的調查工作,負責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以及水資源費征收使用制度。指導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汙能力,提出限制排汙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全省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河流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省水資源公報。

(七)指導全省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點河流灘塗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省水利工程建設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省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