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總則規定,除墨西哥的石油業、加拿大的文化業和美國的航空、無線電通信業外,大部分工業部門的投資限制將被解除。白領的流動性會放寬,但移民仍會受到限制。任何壹個成員國在6個月前通知其他成員國後,都可以脫離該協定;該協議還允許接納更多的成員國。總條款還規定成員國政府采購將在10年內全面開放。由於墨西哥為本國公司保留了部分合同,這壹協議將對墨西哥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協定還規定,因執行協定而產生的爭議將提交由獨立仲裁員組成的專門小組解決;如果大量進口損害了壹個國家的國內產業,就會允許該國重新征收壹定的關稅。在產業方面,協議規定美墨之間大部分農產品的關稅將立即取消,其余6%產品的關稅,包括玉米、糖和某些水果蔬菜,將在15後完全取消,進口配額將在10內取消。對加拿大來說,與美國簽署的所有現有協定都適用。汽車行業將在10年後取消關稅,美國和加拿大將在1998年前取消彼此之間的所有關稅。在能源方面,墨西哥對私營部門勘探的限制仍將有效,但國有石油公司的采購將對美國和加拿大開放。在金融服務方面,墨西哥將逐步向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投資開放其金融部門,並最終在2007年前消除障礙。關於紡織品,同意在65,438+00年取消美國、墨西哥和加拿大之間的關稅,北美紡織品制成的服裝免稅。到2000年,北美的卡車可以行駛到這三個國家的任何地方。該協議還就環境、勞工和其他問題達成了補充協議。根據協議,美國和墨西哥將建立壹個北美發展銀行,以幫助美國邊境的財政稅收盈利。同時,美國在協議生效後的前18個月,需要花費9000萬美元對因協議而失業的工人進行再培訓。
簡要總結如下:
(1)相互關稅減免;
(2)取消進口限制;
(3)堅持原產地規則;
(四)政府采購協議;
⑤鼓勵投資;
⑥拓展互助金融服務;
⑦發展相互自由運輸;
(8)鼓勵保護知識產權;
⑨協商爭端解決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