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澳洲188C項目實施沒多久,我就幫助我的客人成功獲得了澳洲移民局簽發的原則上的批準,然後只要他們把錢轉到澳洲,完成投資,就可以成功獲得移民簽證188C。
在轉賬的過程中,很明顯使用的渠道沒有按照我們的要求匯錢。匯款後提供的匯款憑證不能證明匯入他賬戶的錢就是我們之前解釋的資金來源。
當時澳洲移民局堅持要我們提供證據,否則拒簽。
當時錢已經在澳洲了,客人匯款花費很大。如果當時簽證被拒簽,損失會非常大,而且澳元匯率壹直下跌。拿回來換人民幣又是壹種損失。
作為壹個工作了10多年的澳洲移民中介,當收到移民局的補充通知時,我是滿頭冷汗。我幾次拿起電話又放下。我不知道如何向客人解釋這個問題。雖然問題是客人自己造成的,但是推卸責任不是我做人的方式。
那天我沒有聯系客人,因為如果用完了空間,客人也沒辦法。
第二天收到了前壹天移民局的郵件回復,再次強烈要求補充部分。
下午我給所有在澳洲的朋友和合作夥伴打電話或者微信告知情況,請他們幫忙,因為從我的經驗來看,我個人是處理不了這個事情的。感謝美馳亞太區總裁。他知道後,親自幫我聯系了當時的SIV移民局局長,並壹直協助溝通。
因為各種原因,各種方案,最後在我和移民局交換了40多封郵件的時候,移民局心軟了,同意給我們提供證明文件,而不是最初強硬的要求提供付款證明。
此時,距離客戶付款已經過去了10個月。我的客人在付款完成後0個月獲得了11的澳洲簽證。
事情順利解決了,套用徐的壹句話,感謝人感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