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申請的具體要求:
1.正確填寫並簽署相應的申請表;
2.提交護照照片;
3.根據簽證類型的不同要求提供相關信息;
4.護照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
5.支付簽證申請費用。
(2)簽證主要有三種:訪問簽證、商務簽證和工作簽證。
1,訪問簽證。主要頒發給去巴布亞新幾內亞旅遊或者探親的人。這種簽證壹般有效期為3個月,只限壹次出入境有效。未來的持有者將在巴布亞新幾內亞停留60天,並且可能不會被雇傭。居留期限屆滿前,可以申請延期,但最長不超過30天,且不能變更為其他類型簽證。
申請這類簽證時,除了第(1)條提到的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往返機票、無犯罪證明和邀請函。
2.商務簽證。主要頒發給去巴布亞新幾內亞進行商務活動的人。此類簽證有效期壹般為12個月,可多次出入境,但每次停留不得超過60天,不得就業。居留期限屆滿前,可以申請延期,但最長不超過30日。
申請這類簽證時,除第(1)條所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往返機票、無犯罪證明、本人學歷和工作經歷公證文件、巴新出具的具有擔保性質的邀請函。
3.工作簽證。授予在巴布亞新幾內亞投資或從事商業活動的商人、勞工或與其配偶為巴布亞新幾內亞公民的外國人。這種簽證的有效期最長為三年,並可以延期。申請這類簽證,用人單位需要提前向巴新勞動部申請就業許可(提供公司職位空缺證明、申請人無罪證明、學歷、工作經歷等公證文件)。然後,就業公司會拿著勞動部頒發的就業準證向移民局申請簽證。移民局審核通過後,會通知駐華使館發放簽證。此類簽證壹般由巴布亞新幾內亞駐外使館簽發,巴布亞新幾內亞的訪問簽證和商務簽證持有人壹般不能申請轉為工作簽證。
申請此類簽證時,除第(1)條所述材料外,還需提供:(1)成立或雇傭公司的證明;(二)貿易促進機構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許可證;(3)勞動部批準簽發工作許可證的信函;(4)學歷證明和個人簡歷;(5)健康證明;(6)無犯罪記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