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僅限於人民幣支付和臨時用工,則不需要辦理特殊手續。涉及外幣支付和勞動關系公證,需要相關部門備案。
外國人因簽證原因在中國停留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勞動部門為他辦理就業證。
2.持就業證向外經貿局發送被錄用人員的邀請函。
3.雇員應持邀請函通過電報向中國駐其所在國的領事館申請中國簽證(Z專業簽證)。
4.入境後憑Z字簽證和就業許可證明向勞動局申請外國人就業證。
5.去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體檢。
6.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居住證。
7.境外居民工資超過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由外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代扣代繳)。壹般來說,不需要立案,公安機關會將外國人的情況告知稅務機關,查詢其納稅情況。
擴展信息雇用外國人時,用人單位必須填寫外國人就業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向勞動行政部門的同級行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有效證件:
(壹)擬聘用外國人的簡歷證明;
(2)就業意向書;
(三)擬聘用外國人的原因報告;
(四)擬聘外國人從事該項工作的資格證明;
(五)擬聘用外國人的健康證明;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批。
百度百科-外國人在中國就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