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s)
這是新政策的壹個亮點,在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申請人不需要美國雇主或工作機會就可以自行直接申請綠卡。移民局沒有明確闡述美國國家利益的定義,但凡是涉及到改善美國經濟丶人民健康丶減少貧窮丶改善環保或直接被美國政府邀請的對象都普遍視為符合國家利益。因此在美國創業,制造工作機會符合美國國家利益。
二.外國創業者在美國創業開設公司,可以為自己申請H-1B工作簽證
以往,很多外國人畢業後,只有找到美國雇主,才可以讓其支持自己申請工作簽證,如果自己開公司,很難拿到工作簽證申請的批準。新政策表明,如今外國創業者也可以通過自行開辦公司,只要提交的美國移民簽證申請文件能夠證明以及符合移民局的要求,這樣的申請也有可能被批準。
三.開放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的I-140移民申請的加急處理程序
這意味著這些跨國公司的主管和經理提交移民申請後,多交給移民局1225美元的加急費,跨國公司的老板可以在十幾天內就拿到I-140移民批準書批準。而之前這類申請是不可以要求加急處理的。
四.外國人在美國創業開公司,可以通過自己的公司為自己申請第二優先的綠卡申請
這包括通過勞工卡和上面提到的“國家利益豁免”兩種途徑。根據新政策,只要外國創業者自身以及其開設的公司符合移民局的要求,都可以通過以上兩種途徑獲得綠卡。不過,還有很多細節問題有待解決,例如:外籍老板的公司為自己的老板申請勞工證,如何證明找不到合適的美國工人等。
五.移民局正在加強和改進對EB-5投資移民的處理
這包括對某些EB-5投資移民申請開展加急服務,實施申請人和移民局間的直接溝通,審批專家小組決定申請中某些懸而未決的事項前,可以直接提供申請人面試的機會。相信移民局在審查stakeholder反饋後,正在制定分階段計劃推出這些政策拓展改進,準備在30天內開始實施,估計EB-5投資移民很快可以辦加急審理。不過,投資移民申請的加急費會在3000美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