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方式應該有兩種:貨幣補償和房屋置換補償。這兩種補償安置方式由被拆遷人自由選擇。安置補償標準應不低於周圍新建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法律依據:
國務院令第10號。第五百九十條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
第二十壹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