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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海移民到美國並就讀高中要準備什麽資料(國內,外)?

移民,即為合法的永久居民。永久居民享有與美國公民大致相同的權利。例如,他們可以在美國無限期的居住,可以在美國工作,也可以自由進出美國。

那麽如何才能獲得在美永久居民身份呢?

受益人可在美國境外做移民申請,或在美境內從非移民身份調整成移民身份,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親屬移民:美國公民父母、美國公民配偶、美國公民子女、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的移民

應聘移民:特殊能力者、傑出教授專家學者、國際公司多國業務主管和經理人員的移民;高學歷人員、能力傑出者的移民;技術人員、專業人員和非技術人員的移民;

抽簽移民:美國國會年度隨機性地從符合資格的申請人中抽取並簽發 50,000 個美國綠卡。

投資移民;

特殊移民

傑出人士移民

USLawChina的眾多專業人士深入、系統研究美國《移民和國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及《聯邦法律條文》(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同時依托美國註冊移民律師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多年的實戰經驗,並緊密關註美國移民歸化局、國務院、領事館等官方最新的政策及動態,為廣大有需要之人士提供了有關“親屬移民”、“抽簽移民”、“應聘移民”、“投資移民”、“特殊移民”、“傑出人士移民”的自助操作指南。申請人可根據我們的操作指南,自助申請移民。當然,如果情況復雜,還需咨詢律師,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錯誤。

美國住外使領館也沒有明確的限制。壹般來講,凡到美國觀光旅遊、商務、娛樂、探親訪友、就醫、參加會議、赴展、

由領事當場決定,因此又帶有濃厚的主觀色彩,甚至不太友善,在申請B類簽證比較困難的地區,如中國大陸,壹般來講,簽證領事考慮的主要因素是申請人赴美的必要性和申請人是否有移民傾向。經濟能力在理論上是個重要考慮因素,但在簽證實例中往往並非最重要,而且自己會準時返國。這裏是壹個例子。有兩個上海書家,先後都受到美國的有名的書廊邀請,在美國巡回書展,姓劉的是單身女性,獲得了簽證,姓王的是男畫家,卻被拒簽了。按通常的情況,單身女性申請B-1/B-2簽證很容易被拒簽,但是劉女士是某畫院的副教授,又即將在中國大陸舉辦個人畫展並提供了有關證明,由此被領事認為母國對其有更大的牽系力而給予簽證。但姓王的男畫家只是錄屬某畫家協會,雖然名氣更大,但無固定職業,因此被領事認為在母國沒有“牽掛”最後以有“移民傾向”而被拒絕簽證。

另壹個例子是,在美國的兩位先生,壹個是美國公民,壹個是永久居民,都以父母來美探親。但身為美國公民的父母被拒絕簽證,而身為永久居民的父母卻獲得了簽證,原因是永久居民的父母中,父親尚在工作,系某政府機構的處級官員,家裏有私有住房,申請簽證時也提交了有關證明。而身為美國公民的父母,兩老均以退休,也無房產等財產,因此領事很容易認為其赴美後會“自然而然”地留在美國。

申請簽證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或要求,但領事在考慮是否給予簽證的兩大考慮因素,卻是申請人提供材料的重心,壹般來講,在美國境內的邀請人或申請人本人,應該盡可能的強調申請人赴美的必要性。如果是父母探親,應盡量說明申請人本人無暇探望父母,且分別以久;入是參加會議則是強調參加會議的重要性等等。在申請人壹方,則應該盡可能提交自己會按時返國的旁證,如房產證、地契、業主證、車主證、債券、職務證明、晉升材料、即將舉辦的同自己有重要關系的活動,等等。提交這些材料,目的在於使領館相信申請人在其母國有更多的聯系和牽掛,不會輕易滯留在美國。

申請B-1/B-2簽證需要提供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基本材料:

1.DS-156, DS-157表。

2.照片(貼於DS-156表上)

3.邀請涵或赴美事由的說明書。

4.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護照。

補充材料:

1.由美方親友出且的經濟擔保書。

2.申請人的經濟證明(如銀行存款、旅行支票等)

四、B-1/B-2簽證申請被拒絕怎麽辦

B-1/B-2簽證申請如果受到拒簽是不可以申述的。領事拒絕B-1/B-2簽證申請,要麽是申請的事由不充分,要麽就是申請人沒有返國的意圖,或兩者皆有。不過由於B-1/B-2簽證是壹種隨時都可申請的簽證,因此申請應體察被拒的原因,待有了充分的理由或能提交新的材料時再行申請。有人在申請被拒後更換護照,再從行申請,因美國在全世界的使領館對拒簽的護照蓋上印記,但在實踐中,更換護照,和使用原護照再次申請,獲得簽證或簽證被拒兩者都有。所以如第壹次簽證被拒,再次簽證時,應著重考慮提供有充分理由的事由或返國意圖的旁證。

六、如何申請B-1/B-2簽證的延期

申請B-1/B-2簽證延期的程序和提交的文件同B-1/B-2簽證相同,只是申請延期的信函可能是邀請方,申請人的親友或申請人本人。移民局壹般不會過多強調申請延期的理由是否充分,而是更主要的考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其在美的開銷。因此,申請B-1/B-2延期,申請人應更多的考慮提供自己的存款證明,如果存款額不夠,則需要親友出具經濟擔保書。

申請B-2簽證延期所需提交下列文件:

1.1-539表

2.1-94入境表

3.申請人的財務(銀行)證明或其親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

4.如有家眷,則需要提交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等。

5.由邀請人、親友或本人寫的申請函,旨在說明延期的事由以及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維持在美的開支。

6.申請費。B-1/B-2申請延期,申請人應在1-94卡上的到期以前提出,但不得提前超過60天,否則移民局不受理。過期後才提出的申請,只有對耽誤的時間有充分的說明,如疾病、郵局耽誤等,才能獲得受理。

七、B-1/B-2簽證的延期申請被拒怎麽辦

對B-1/B-2簽證的延期申請,移民局壹般都不會拒絕,如果拒絕,原因大部分都是申請人的經濟能力不夠或經濟擔保不足。因此,如果B-1/B-2簽證延期被拒,申請人應考慮提供新的、更有力的經濟證明。要求移民局“從新考慮”(ReopentheCase),其方法和程序同B-1/B-2簽證相同。